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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17:0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VIE模式   VIE结构即协议控制,指离岸公司通过外商独资企业,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来成为内资公司业务的实际收益人和资产控制人,以规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限制外资进入的规定。   一直以来,“协议控制”是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满足监管要求的标准模式,比如网络视听许可证也规定法人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但仍有许多视频网站海外上市。   VIE是什么?   可以简单理解为:你在北京一年,不满足买房条件,然后你和卖家签订一份50年的出租协议(租金一次性给清),然后你搬进去住了。   案例一:   你是中国公民,在国内创立了一家企业A,业务很好,想去上市(为了融资、为了退出)。但是无法达到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要求,即使达到要求,对漫长的审批也无望。于是想到海外(香港、美国等)更容易上市、方便融资和退出的市场去IPO。   但你这家私人企业,要去海外上市,也需要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审批的,以“防止国内资产外流”。你又一次倒在审批的高墙下。   这时,有一位聪明绝顶的会计,想出个办法:在海外成立一家壳公司B,B(或者通过其在国内设立的全资子公司C)与内资的公司A签订一份几十年的协议,将A所有债务和权益都转给B,B以此在海外成功上市。史称新浪模式,也就是VIE模式(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目前在海外上市的绝大多数中国企业,都采用该模式,包括新浪、百度、腾讯、阿里巴巴(1688)等。   案例二:   你作为中国公民,在中国创立一家公司A,申领了各种许可证。一些行业对外资进入有限制甚至被禁止,比如新闻网站、网络游戏、在线视频、在线支付等,但对你这内资公司来说,都不是问题。   后来,想找点融资。发现极少有人民币基金(因为外汇管制的问题),而且很难和他们谈。但美元基金又不能直接投你的内资公司。于是,你在海外注册了一家公司B,基金将美元投给B(你和基金都拥有B的股权),B再到国内注册成立一家外资全资子公司C。   然后,A和C之间,签订一份几十年的协议,A的所有债务、权益全部由C承担和享有。也就是典型的VIE结构。   以上两个案例,并非独立,有交叉,可能从创立企业、融资、领取各种牌照、到海外上市,各环节均涉及VIE。   VIE合法吗?非法吗?   VIE的目的和实际结果,都是规避中国的法规。但是在长达10多年的时间里,从未有政府部门明文禁止VIE形式。   这次支付宝转移事件中,核心问题就是,孙正义和雅虎,希望采用VIE形式,通过内资公司领取支付牌照;而马云反对VIE结构,坚持“100%合法”,意指VIE不合法。那样问题大了,其他已经获得支付牌照的腾讯的财付通和盛大的盛付通,如果是VIE结构的话,就面临合法性的问题;如果不是VIE结构的话,作为上市公司,原有的一大笔资产流失,如何向股东交代?而且信息及时披露了吗?   中概股将一文不值?   支付牌照的问题,将原来在默许状态下的VIE结构,暴露到台面,随着媒体的追问,官方可能被迫表态。   如果VIE结构不合法。那么这对海外上市(以及还没上市)的企业股东来说,是灾难性的。VIE结构里的海外公司,只是一个壳,因为拥有一份与内资公司的长期协议而有价值。如果协议出现问题,壳则一文不值。   或者如果VIE下的内资企业,不具备按内资企业申请各种牌照的资格,这样也影响巨大。因为各互联网公司的新闻转载资格许可证、ICP、网游等牌照,均是由内资企业申领。如果参照支付牌照的标准,那么这些企业立刻面临非法经营的问题。   VIE问题,对最近深受泡沫、造假、土改等不不利消息影响的中概股,更是雪上加霜。另外,对中国企业的融资环境、中国的整体经济状况,都将可能产生连锁反应。(i美股 梁剑)   转两条今天的微博评论:   @牛文文:潘多拉的盒子一旦打开,不止支付行业,不止互联网产业,中国民企的境外上市通路,怕被根本性动摇。这是全体创业者的一个恶梦,不要扯卖国、民族、国家安全这些大概念了   @京东刘强东:我也说说VIE结构:这么说吧,就我知道的国内所有拿到融资的互联网企业,包括上市和未上市的,全部是VIE结构!包括京东商城!   支付宝易主风波   2011年05月27日   来源:环球企业家 作者:南方周末 谢鹏     “你怎么招呼都没有打就把我家小母鸡抱走了?”   “我有跟你商量过的呀!”   “没有!”   “就有!”   如此小儿掐架,发生在两家互联网公司身上。它们一个叫做雅虎的美国公司,曾引领门户网站之先;一个叫做阿里巴巴集团,是中国电子商务之翘楚。雅虎持有阿里巴巴集团约39%的股份。   雅虎首先踢爆家务事。2011年5月11日,它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会(SEC)的经营业绩详细报告(10-Q)中指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子公司支付宝所有权被转移到了马云控股的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以帮助支付宝获得在中国境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5月12日,雅虎进一步发表声明称,2011年3月31日,雅虎和软银获悉阿里巴巴集团进行了2笔交易,它们既未得到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和股东们的批准,也未履行通知义务。这2笔交易中,第一笔是2010年8月支付宝所有权的转移,第二笔是2011年第一季度末对支付宝业务的实际分拆。软银持有阿里巴巴集团29.3%的股份。   隔天,阿里巴巴集团发表公告予以否认,称董事会一直有探讨此事,2009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董事会已获悉第一笔交易。   再过两天,阿里巴巴集团和雅虎发表联合公告,称阿里巴巴及其主要股东雅虎、软银正在就支付宝问题协商,以尽可能维护各方利益。   2011年5月16日,香港,阿里巴巴B2B公司股东大会。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云,首度回应了支付宝股权变更事件。除了否认董事会不知情外,他还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支付宝的事情有些复杂。”   作为阿里巴巴集团的大股东,雅虎当然希望支付宝能拿到支付牌照,同时也希望能保持自己的股权。阿里巴巴以中国政策要求为理由,雅虎同样回敬以政治牌。   雅虎公开消息的时间,选在了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在这次对话中,中方要求美国放宽华为等中国公司在美国的收购和投资,而美方则以中方应该进一步放松金融管制为回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支付行业人士透露,中美对话期间,中国和美国的多个部门都来电来函,要求阿里巴巴集团提供支付宝现有的股权结构图。该人士担心,支付宝变成了中美博弈的一个政治筹码,股权问题将被当作谈判筹码,去缓和美方对中国金融管制的不满。   为了支付牌照?   在阿里巴巴集团的表述中,获得许可证,是支付宝易主的最大理由。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必须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这意味着若想要第一批拿到《支付业务许可证》,最好是内资身份。   不过在这个管理办法以及稍后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对“外商投资”并没有给出确切定义。而通常意义上的外商投资,是指直接投资。   此前引入了海外资本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用了各自的办法完成变身。在央行网站上陆续公示的32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其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出资人均来自本土,尽管此前获得的海外融资究竟以何种方式退出不得而知。   一位了解内情但要求匿名的支付行业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央行私下已经以口头形式转告各家非金融机构,考虑到金融安全,要想拿到支付牌照,支付公司必须是真内资,不允许以协议控制的方式做一个假内资的壳公司去申请牌照。   所谓的协议控制方式即“VIE模式”,俗称“新浪模式”。2000年新浪上市前,为符合原信息产业部规定,新浪成立中资持股公司运行网络内容服务商(ICP)执照,再通过协议将其收入转入上市公司。   在2007年的阿里巴巴B2B业务香港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可以看到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的阿里巴巴集团,下辖一个同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子公司Alipay e-commerce corp(以下简称Alipay)。它是支付宝的全资股东,一个纯粹的外资公司。而彼时浙江阿里巴巴为支付宝的ICP公司。   招股说明书里还有一段,“2007年6月30日,杭州阿里巴巴收购阿里巴巴集团所控制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切与B2B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业务……”   但支付宝公司的公关总监陈亮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目前浙江阿里巴巴跟阿里巴巴集团已经不是协议控制的关系。不过,浙江阿里巴巴怎么摆脱阿里巴巴集团的协议控制的过程,没有人能够回答。   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易宝支付CEO唐彬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次支付宝股权转移如果是标准VIE的安排,懂得中国互联网VIE结构的雅虎没有必要出来反对,因为VIE结构不会伤害到雅虎利益。”   不过,同样在申请支付牌照的另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财付通却没有回避协议控制的方式。其股东为本土企业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外资控股的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这两家公司与其上市业务部分存在协议控制关系,马化腾并没有像马云那样把财付通装进自己的口袋。   5月23日,在支付清算协会成立大会上,中国人民银行依旧没有如人们预期的那样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   暧昧的雅虎   在路透社一则报道中,路易斯维尔大学的公司法教授曼宁·沃恩(Manning Warren)说,“我简直难以相信,在正常状况下,来自雅虎的董事会成员会坐视一个有价值的资产就这么转移到阿里巴巴CEO名下,没有任何异议。”   其实不仅是资产的转移,外界对这笔资产在转移过程中是否被低估也颇有微词。   两次股权转移的价格总计3.3亿元人民币。而在Gabeli公司的分析师布雷特·哈里斯(Brett Harriss)的报告中,支付宝的估值约为50亿美元;股市研究机构Oppenheimer估算,支付宝约占雅虎240亿美元市值中的17亿。   如果仔细看雅虎和阿里巴巴集团的声明会发现,雅虎的诉求是对2010年8月的易主、2011年3月末的业务拆分不知情;而阿里巴巴澄清的却只是2009年7月董事会上的告知,强调的是支付宝对阿里巴巴集团发展的重要性,对雅虎的这两个诉求语焉不详。   支付宝股权的转移,是否一定需要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通过呢?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诗伟,曾参与过数十起境内外上市和跨国并购项目。他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阿里巴巴集团和Alipay都是开曼群岛注册公司,按照当地公司法,一般都是以董事会为中心取向。资产处置行为是否需要经过董事会,取决于具体额度等情况,对此公司章程可能有更为细化的规定。目前Alipay的公司章程并不对外公布。   理论上,如果支付宝的资产处置行为违反了公司法,雅虎可以诉诸法律,让该资产转移行为无效,直接要回自己的权益。   南方周末记者试图就此采访雅虎美国总部发言人,但对方表示,除了公开声明外不做任何评论。   雅虎的暧昧态度是否缘于其当初对股权转让知情却没有及时向公众披露信息呢?美国一家律师事务所TrippLevyPLLC表示,将调查雅虎在2009年7月是否知道但没有披露支付宝所有权的转让交易。股东们质疑,雅虎在3月末就知悉此事,为何在4月19日第一季度财报中及电话会议上没有吱声?   “信任是以透明为开始”   这场遮遮掩掩的支付宝股权之争,让人们想到了雅虎股权争夺战的延续。   2005年8月,雅虎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合作协议,雅虎以10亿美元及雅虎中国全部资产,换取阿里巴巴集团39%的股权,阿里巴巴则收购雅虎中国,并享有雅虎品牌及技术在中国的独家使用权。   马云与雅虎前任CEO杨致远两人私交不错,不过他的继任者巴茨与马云处得并不愉快。   2009年初,马云赴美拜访初上任的巴茨,后者当着阿里巴巴管理层的面,指责马云没有把雅虎中国做好。   从2010年2月开始,阿里巴巴希望从雅虎手中回购股权,但雅虎坚持不卖。两家的矛盾由此公开化。   随着阿里巴巴的发展壮大,它在这场争夺中表现得越来越强势。按照最初的合作协议,2010年10月后,雅虎的投票权将由35%增至39%,马云等管理层则从35.7%降至31.7%,雅虎也将获得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的第二个席位。但至今还没有雅虎新董事进入的消息。   前述消息人士对南方周末记者透露,雅虎积极谋求保持对支付宝的参股,但支付宝坚持以补偿雅虎的方式解决争端。   受困于主营业务疲态,雅虎股价一直不振。近来受益于360、人人网等中国互联网概念股在美上市,雅虎因为持有阿里巴巴集团股权,也受到了投资者的追捧,股价一度冲到18.35美元,创下52周新高,甚至还引来对冲基金Greenlight Capital买入。5月初,CNN Money一则报道戏称雅虎是不是下一只热辣的中国概念股。   支付宝易主消息一出,雅虎的股价应声下跌。它想做的也许是如何选择一个更恰当的时机,为争夺支付宝赢得主动权,但是这损害了股东的利益。   让雅虎的投资者们担心的是,既然马云能够将支付宝从阿里巴巴集团转移出去,他是不是也会以同样的办法把淘宝股权转移走?   在这起事件中,因中国政策原因带来的不确定性,或许还会波及海外投资者对其他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信任。《福布斯》记者盖德·爱普斯坦(Gady Epstein)在博客中写道即使在此事件中是清白的,马云也应该做更多的事情,以驱散外国投资者心中中国企业不可信的阴霾。他充满激情地谈论要创建一个值得人们信任的全球化的中国公司。信任是以透明为开始,而并非以克敌制胜为能事。   “你怎么招呼都没有打就把我家小母鸡抱走了?”   “我有跟你商量过的呀!”   “没有!”   “就有!”   如此小儿掐架,发生在两家互联网公司身上。它们一个叫做雅虎的美国公司,曾引领门户网站之先;一个叫做阿里巴巴集团,是中国电子商务之翘楚。雅虎持有阿里巴巴集团约39%的股份。   雅虎首先踢爆家务事。2011年5月11日,它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会(SEC)的经营业绩详细报告(10-Q)中指出,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子公司支付宝所有权被转移到了马云控股的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以帮助支付宝获得在中国境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5月12日,雅虎进一步发表声明称,2011年3月31日,雅虎和软银获悉阿里巴巴集团进行了2笔交易,它们既未得到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和股东们的批准,也未履行通知义务。这2笔交易中,第一笔是2010年8月支付宝所有权的转移,第二笔是2011年第一季度末对支付宝业务的实际分拆。软银持有阿里巴巴集团29.3%的股份。   隔天,阿里巴巴集团发表公告予以否认,称董事会一直有探讨此事,2009年7月召开的董事会上,董事会已获悉第一笔交易。   再过两天,阿里巴巴集团和雅虎发表联合公告,称阿里巴巴及其主要股东雅虎、软银正在就支付宝问题协商,以尽可能维护各方利益。   2011年5月16日,香港,阿里巴巴B2B公司股东大会。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云,首度回应了支付宝股权变更事件。除了否认董事会不知情外,他还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支付宝的事情有些复杂。”   作为阿里巴巴集团的大股东,雅虎当然希望支付宝能拿到支付牌照,同时也希望能保持自己的股权。阿里巴巴以中国政策要求为理由,雅虎同样回敬以政治牌。   雅虎公开消息的时间,选在了第三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在这次对话中,中方要求美国放宽华为等中国公司在美国的收购和投资,而美方则以中方应该进一步放松金融管制为回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支付行业人士透露,中美对话期间,中国和美国的多个部门都来电来函,要求阿里巴巴集团提供支付宝现有的股权结构图。该人士担心,支付宝变成了中美博弈的一个政治筹码,股权问题将被当作谈判筹码,去缓和美方对中国金融管制的不满。   为了支付牌照?   在阿里巴巴集团的表述中,获得许可证,是支付宝易主的最大理由。   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必须取得许可证才能经营。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这意味着若想要第一批拿到《支付业务许可证》,最好是内资身份。   不过在这个管理办法以及稍后出台的实施细则中,对“外商投资”并没有给出确切定义。而通常意义上的外商投资,是指直接投资。   此前引入了海外资本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用了各自的办法完成变身。在央行网站上陆续公示的32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其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出资人均来自本土,尽管此前获得的海外融资究竟以何种方式退出不得而知。   一位了解内情但要求匿名的支付行业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央行私下已经以口头形式转告各家非金融机构,考虑到金融安全,要想拿到支付牌照,支付公司必须是真内资,不允许以协议控制的方式做一个假内资的壳公司去申请牌照。   所谓的协议控制方式即“VIE模式”,俗称“新浪模式”。2000年新浪上市前,为符合原信息产业部规定,新浪成立中资持股公司运行网络内容服务商(ICP)执照,再通过协议将其收入转入上市公司。   在2007年的阿里巴巴B2B业务香港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可以看到注册地位于开曼群岛的阿里巴巴集团,下辖一个同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子公司Alipay e-commerce corp(以下简称Alipay)。它是支付宝的全资股东,一个纯粹的外资公司。而彼时浙江阿里巴巴为支付宝的ICP公司。   招股说明书里还有一段,“2007年6月30日,杭州阿里巴巴收购阿里巴巴集团所控制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拥有的一切与B2B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业务……”   但支付宝公司的公关总监陈亮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目前浙江阿里巴巴跟阿里巴巴集团已经不是协议控制的关系。不过,浙江阿里巴巴怎么摆脱阿里巴巴集团的协议控制的过程,没有人能够回答。   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易宝支付CEO唐彬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次支付宝股权转移如果是标准VIE的安排,懂得中国互联网VIE结构的雅虎没有必要出来反对,因为VIE结构不会伤害到雅虎利益。”   不过,同样在申请支付牌照的另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财付通却没有回避协议控制的方式。其股东为本土企业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外资控股的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这两家公司与其上市业务部分存在协议控制关系,马化腾并没有像马云那样把财付通装进自己的口袋。   5月23日,在支付清算协会成立大会上,中国人民银行依旧没有如人们预期的那样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   马云回应支付宝股权转移:不完美但决定正确   2011年06月15日   来源:中国日报网 作者:曹晟源 许凤婷   昨日(6月14日)下午3时,杭州大雨,淘宝总部6楼会议室。   从美国归来的马云精神不错,尽管外界对于支付宝股权变更产生了质疑,但马云一边开玩笑,一边将支付宝股权转让的一些细节公之于众。   此前,在最新一期的《新世纪》杂志上,胡舒立发表《马云为什么错了》一文,认为马云违背了支撑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马云在集团两大股东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核心资产转入自己名下,且转让价格超低,严重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契约……”。对此,马云的回复是“(胡舒立)在基本事实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开始评论,很是遗憾。”   昨日,马云在杭州召开的媒体发布会上透露,2009年7月24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曾经作出会议纪要,授权他在内的管理层调整支付宝股权来获取第三方支付牌照。但他未详细解释该授权的范围是否包括将支付宝股权转出阿里集团,以及终止雅虎软银等外资股东的协议控制。   同时,马云还表示,注册资金与企业作价是两回事,因为支付宝3.3亿落入他个人口袋并非事实。   股权转移获董事会授权   据介绍,6月13日下午,刚从美国归来的马云召集内部会议,在会议上,他出乎意料地要求向外界就支付宝股权转移的事件作出回应,日子就定在第二天下午。   昨日,当马云走进会议室,首先对于外界的观点给予了回应,“没有想到这个事情会变成这样,上升到诚信,上升到契约精神,阿里巴巴有必要进行彻底的沟通。”   在马云看来,这件事情无关契约精神,“这是(指支付宝转移股权事宜)当时唯一正确的决定。”他强调。   据介绍,当时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而当时如果支付宝还是合资的身份,首批牌照发放的名单中就不可能出现支付宝的名字。马云坦言,如果支付宝的合法性不能得到保证,引起的连锁反应就可能是淘宝的瘫痪,继而影响到阿里巴巴。   马云并不认同 “支付宝的股权转让没有知会董事会”的说法,他说,“为获取第三方牌照,支付宝的历次重组都在董事会层面有坦诚和开放的交流,董事会在2009年就有纪要明确表示,授权管理层调整支付宝的股权结构达到央行的要求。”   同时,支付宝CFO井贤栋说,此前关于支付宝股权的两次转移,都是处于协议控制下的,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对这两次转移都是同意的。今年一季度,在对形势的判断下,阿里巴巴认为用哪怕最为保守的做法也要确保第一批拿到牌照,所以作出了终止协议控制的决定。   补偿谈判期限未定   马云不断地转着他手上的佛珠,听着记者们对于股权的提问。   针对部分人士指责的 “低价”转让,马云澄清,3.3亿只是以净资产为基础的转让价格,不存在所谓“贱卖”问题。由于目前谈判仍在继续,3.3亿并不代表卖方将来或得到的价值补偿。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马云先后通过两次股权收购,实现支付宝“全内资”。20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以1.67亿向AlipayE-com-merceCorp.收购支付宝的70%股权。去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亿收购剩下的30%股权。马云称,由于AlipayE-commerceCorp.通过协议安排由阿里集团控制,所以这两次转移仅属于集团内资产划转。他还强调,在2009年7月24日的集团董事会上,阿里巴巴管理层汇报了支付宝70%股权被转让到浙江阿里巴巴的事情,并汇报了管理层对央行未来规定的判断。董事会全体通过授权管理层调整支付宝的股权结构以达到央行的要求。   上述一系列的决策,在马云看来是唯一正确但又并不完美的决定,而在这个决定作出第二天,和雅虎杨致远、软银孙正义之间的补偿谈判就已经开始。马云同时也透露:“目前三方的谈判,都在积极乐观往前推进中,并且本着100%公正100%透明进入细节方面的探讨。”   不过,在目前的谈判中,软银的孙正义成为了这次谈判路上一块“硬骨头”,因为杨致远的华人身份,所以目前的补偿谈判还比较容易,而“孙正义的商业谈判是天下独步的,所以在谈判中并不容易”。   补偿谈判还在继续,同时,目前外界最关心的初步补偿数额、具体补偿项目和这一笔补偿费用的来源等一系列问题,马云都没有给予答复。   马云:曾与央行密切沟通 不需要人教我们绕开政策   2011年06月14日 14:40 来源:凤凰网科技   凤凰网科技讯 6月14日消息,马云首次主动召集凤凰网科技等媒体就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做详细沟通,就在前一日,马云与财新总编辑胡舒立激辩契约精神,马云称将给公众一个更好的交代。   马云此前与媒体交流的时候强调支付宝此前一直在与央行保持沟通,主要是想弄清楚外资到底可以不可以参与支付业务。但最终的结果是,央行回复说目前外资不进入为宜。如果要进入,需报国务院批准。因此马云表示,“在央行决定之前,我们充分沟通交流,决定之后,我们坚决支持,不需要有人教我们怎样绕开政策”。   随后马云也表态,如果国家法律如果允许的话,支付宝完全可以开放,一定会开放地进行合作伙伴的讨论、股权合作的讨论。但必须保证合法透明,其它钱和利益的事情都可以谈。   马云胡舒立短信激辩契约精神:将给公众更好交代   2011年06月14日   来源:财新网 作者:王晓冰   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与财新总编辑胡舒立进行沟通,讲述此次在支付宝转移及牌照审核过程中的所思所感。   最新一期财新《新世纪》周刊“财新观察”栏目发表了社评《马云为什么错了》。文章强调契约与产权一道构成市场经济的基石,并指出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未经股东授权转移支付宝所有权违背了契约原则。文章同时对央行在政策开放上的分寸表示失望和遗憾,认为正是马云出此下策的外因。文章还指出,马云向来是很受尊重的中国企业家,阿里巴巴也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企业之一。此次错误的代价,不仅是积累多年的个人国际声誉,还包括阿里巴巴潜在的长远发展机遇。   文章发表后,财新总编辑胡舒立在北京时间6月12日凌晨1时接获马云的短信。正在美国出差的马云与胡舒立以短信方式交谈了2小时;6月13日下午马云回国后,两人又继续就此事沟通交谈。马云打破沉默,讲述了此次在支付宝转移及牌照审核过程中的所思所感。最后,马云强调要“做回自己”,“给别人、给自己更好的交代”。我们征得马云同意,在此将他与胡舒立的短信略作整理,与读者共享。   支付宝事件并未结束,马云及其团队与大股东雅虎的谈判仍在进行,此前拒绝参加事后谈判的软银也尚未公开进一步行动。而央行在第三方支付牌照问题上的如何掌握政策底线也引人关注。此次事件引起的冲击,已经远远超出一家公司,在海内外投资界和互联网业界引起深层次反响。我们期待更完整的真相公之于世,最终推动事件以符合市场原则的方向合理善后。   马云:大姐,你在基本事实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开始评论了。很是遗憾。呵呵假如没有契约精神我们能走到今天??可悲的是我们已经不相信自己国人企业会比人家更懂法和契约精神了。   胡舒立:当然是很珍惜你,所以抱憾呀。我们愿意听更多的基本事实。   马云:唉!!今天事情并没有结束,谈判一直在进行之中。讲述真相让朋友股东个人被告……我讨厌民族主义,更反对违背契约精神。对我们来说,企业受人尊重远比利益重要,因为我们企业的年轻人平均只有26岁。他们要走很远的路。我是娃哈哈事件的最大反对者。所以我希望是公平真相的(疑为“公布真相后”——编者注)谈论这事,而不是事情未出来前下自己的定论。   评论者注重的是评论本身,而当事人必须关心正确的方向和用正确的方法把事做完了才考虑参与评论。我们做的任何事都会让世人分析和评论,这是我们这代人的职责。但在尘埃未落地前就下定论是评论者的不客观和不科学态度。   你相信我会愚蠢到把公司这么低价卖给自己?那么多员工在做,我就留给自己和那个谢世煌?!今天这个世界我们这么幼稚的做法难道不怕被天下人耻笑?!晕倒。   胡舒立:你有此远见让我高兴。来路很长。我们如果说错了会改。不过央行政策还是要批评。   马云:是的。央行我没有办法,那是他们的考虑,我努力过并尝试过。但企业家要做的是大法发布前努力,但发布后尊法是我们的职责。批评是你们评论者的工作,我们当事人很难作为。   但另一方面,我理解的支付数据的安全是任何国家不会轻易放弃的,是安全问题而不是民族问题。我的开放主义并不亚于任何人,但我理解未来时代是数据的竞争。我们拥有了国家的经济数据。在美国,我们会碰上同样的问题。   胡舒立:我也在期待转机,一种新的协议控制形式?   马云:不可能(有)新的协议控制。我永远坚持的是利益完全可以谈,原则不能乱!假如你有空来看看我们的数据,你会明白这不是在争论娃哈哈。   胡舒立:我不太同意。当然这是个多层次问题(指上述政策理解----编者注)。新形式,总要有一种制度安排吧?   马云:就象我不同意你(在财新观察中)的看法那样,我同意你的不同看法和所谓的不同层次,我更愿意说不同的角度。其实我们这样的公司,那么多跨国律师和职业投资者,最确(缺)的不是制度,最缺的是做正确事和决定的勇气。   胡舒立:什么样的赔偿安排是比较公平的?   马云:你说呢?!   胡舒立:我想你可能会有方案,但我想不出是个什么框架。   马云:方案一定有。但今天的局面不是设计出来的,而是迫不得已。股东董事决策的复杂性也是未来企业治理的难题,我理解,但不同意不作为思想。   也许没有一个真正的框架可以让各方完全满足,但最痛的一定是孩子的父母,而不是那些永远想得到更多的人。也许我理解的财经杂志事件的根源不仅仅是利益、关系、政治环境等等的谈判……之类的讨论吧,事情往往和我们(这些)当事人以外(的人)想的不一样。我可以猜但我没有依据,所以我就不评论。   胡舒立:一个公平的补偿方案可能还是得显示(阿里巴巴集团)企业对支付宝的间接拥有吧?   马云:当然,记住我和团队是集团最大的个人股东,阿里集团的利益远远远大过整个支付宝的利益。   胡舒立:按央行政策,还是会放的,支付宝是否可在今后获批,重回阿里?等于是临时转出?   马云:呵呵,你是个好记者,你对获得信息的兴趣之大远远超过对事件正确与否的探讨,哈哈,不过你给我们的过早定论让阿里人失望。   胡舒立:马云,我原来是着急失望,现在是想办法。   马云:我做事的三个原则:1、100%合法。2、100%的透明。3、必须可以让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今天的结构很难。你懂放和不放的真实意思的。   胡舒立:我认为这事不应当搞内外有别。中国长远发展应当坚持开放。   马云:呵呵,我和雅虎问题容易解,那是利益的问题。而我和孙正义的问题不仅仅是利益问题,有对员工发展的看法原则问题,所以谈判最终落在对未来,对员工和对社会股东的原则问题上的难度。   胡舒立:我建议,还是应当争取国务院批。这样全解决了。   马云:是的。我完全同意开放。但今天让美国的Google和Paypal完全让中国人拥有大股东(或为“一个中国人当大股东”——编者注)也不可能。   胡舒立:你掌握控制权,可以谈呀?支付系统开放很正常,比如万事达。   马云:不行的。未来支付宝一定要开放,而且必须引进外方和国内的其他(股东),让公司治理更加科学和透明,今天的结构没办法持久健康发展,而且报国务院也没有人比我们更知道如何对未来更好、更健康。   支付宝不仅仅是支付系统,那也是为什么美国政府这次给我们的压力那么大。为什么万事达怕我们?为什么银联担心我们?为什么Paypal天天封杀我们?   胡舒立:你是说你和管理层控股为宜?   马云:目前是,但未来绝对不能是管理层控制而是科学多元化。记住我们不仅仅是管理层!!!!   胡舒立:(还包括)员工?   马云:呵呵当然啦!!(这次),大姐,比你想的复杂啦。这不仅仅是利益。   胡舒立:主要还是投资人利益吧?你是不是太政治啦?   马云:晕倒,我不好那口!你有空来杭州看看吧。那么多年,你知道我在做啥吗?呵呵……说实在你不了解我。也不了解互联网对未来真正的意义。大姐,有空来看看。我不好政治那口,我既讨厌左也反感右,我只做自己认为对的事。   胡舒立:是呀,我一直欣赏你这一点。但这回确实很着急。我当然知道你本人不政治,我是说对这事的判断,不必太政治化吧?   马云:(央行)我估计是因为安全考虑。我第一次对国家央行有对未来国家安全考虑而敬重。现代支付是跨越了银行和信用卡支付的新一次金融洗牌,我们集团做的比欧美各国都现先进。   我也急但我必须为未来急。今天的事我两三年前就急过了。我更急的是未来……   呵呵,千万别政治化,这是我们市场经济的原则。但假如我把支付宝今天弄瘫痪了,大姐我不仅仅是公司倒闭而是进监狱。   胡舒立:有这么严重?你控制公司呀。   马云:唉!!你有空来看看吧。你用的是层次不同的说法,就象我说你们评论者把事说的那么大那么严重和歪曲一样。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做的和说的是对的,但我们都不愿意多花时间去听去学习……   胡舒立:你是真的阿里巴巴我就高兴。   马云:是朋友不用太多解释,不是朋友解释再多也没有用。哈哈我只做自己。   胡舒立:可惜你不仅是自己啦。   马云:我时常提醒自己不能装……呵呵。别人说我好,我没有那么好。别人说我坏,我也没有那么坏。我觉得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做回自己才能给自己,给别人更好更多的交代。Beyourself(做你自己),无论何时无论何地……今天我可以不装了!(至12日凌晨3点)   6月13日马云再来电:   马云:你不负责任的文章言论让坚守底线的阿里年轻人很是愤慨!   胡舒立:马云,这是很普通的批评。现在这种还批评还少吗?还是希望你听得进去,可以讨论。我们前天夜里的交谈,我们能略整理后发表吗?   马云:当然可以发表。我们愿意倾听批评但绝对不是在真相和事实不符的情况下被人下定义,更何况你是著名总编在没有和我们沟通了解事实情况下。。。。你的定论太早   胡舒立:好。我想发表出来,大家都可以说话嘛。这次就是我们的沟通。   另外,马云,我知道你做的一切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面对诸多批评,我真的希望你也仔细想想,监(兼)听则明。你的作为是有示范性的呀。   马云:我当然知道我们在做啥,所以我们提出创建新商业文明,希望为我们下一代的企业家树立榜样。我还是会回学校教书,我必须会面对未来年轻人的挑战。我遗憾的是国外企业和投资者这次认为我们做对了,而你们确(却)不信。我从不怕被批评。我皮厚但我怕你们会误导年轻人。(记者王晓冰)    [凤凰网科技]马云:阿里巴巴不是要做一锤子的买卖,还要做90年呢,欢迎批评、监督和讨论,日久见人心。[2011-06-14 15:32:57]     [凤凰网科技]马云:本来以为只要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但是没想到这个事儿搞到这么大,生气舒立没有进行采访和沟通就做出了个性化的评论。[2011-06-14 15:29:30]     [凤凰网科技]彭蕾:支付宝发展7年,目前的主要客户也还是在淘宝这个平台,目前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独立的商业模式。[2011-06-14 15:23:05]    [凤凰网科技]马云:雅虎好谈:就是利益关系;软银不好谈:孙正义是最会谈判的人,我们在员工创造价值、善待员工方面有不同看法。[2011-06-14 15:16:48]    [凤凰网科技]马云:绝对不会伤害淘宝和集团的利益,利益谈判包括短期和长期两部分结构:不仅要短期有赔偿,也保证他们能享受到支付宝后来发展的利益。[2011-06-14 15:10:04]    [凤凰网科技]马云:谈判的原则是绝对不会伤害淘宝和集团的利益,谈判的大限现在在雅虎和软银那里,阿里巴巴没有大限。[2011-06-14 15:09:52]    [凤凰网科技]马云:从来没想过以支付宝来做为和雅虎谈判的筹码,回购雅虎的事情还在空中漂着,这个事儿能谈就谈,不能谈也就认了。[2011-06-14 15:04:03]    [凤凰网科技]马云:雅虎和软银从来没有说反对,也没有说不反对,这就是制度的不完美。[2011-06-14 15:02:40]    [凤凰网科技]马云:这个事情后来被捅得这么大,而且还上升到企业契约精神的问题,只是为了增加谈判的筹码。如果时光倒流,雅虎和软银会改变,但阿里巴巴绝对不会变。我们不会愚蠢到把企业的契约精神都不顾。[2011-06-14 14:58:14]    [凤凰网科技]问:为什么没在央行出台办法前,谈好赔偿条件。马云:再给10倍时间也没办法和孙正义和雅虎之间谈清楚,没有人愿意在真正时刻承担责任;赔偿的钱谁出,以及金额问题还在谈判,这个希望结果出来后再谈评论的事情。[2011-06-14 14:55:51]     [凤凰网科技]马云:没有牌照的支付宝干了8年,如果第一批没有拿到牌照,第二批就要再等2、3年,一个最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没有牌照在运营那不可能。[2011-06-14 14:54:16]    [凤凰网科技]井闲栋:外资企业的业务范围都要另行规定,如果等2号令的话可能又要5到8年的时间,没有业务范围的话,支付宝要做什么都没法确定。[2011-06-14 14:47:24]    [凤凰网科技]马云:关于有外资控股的企业可以上报国务院另行批准的,阿里巴巴该想的办法、该沟通的都用了,真的是穷尽了。在央行决定出台之前,会想各种办法,但是出台之后,只能遵从。[2011-06-14 14:44:49]    [凤凰网科技]马云:做过企业的人,和只会做评论的人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2011-06-14 14:40:25]    [凤凰网科技]马云:三方都很积极、乐观的在往前推进,目前已经进入细节方面的探讨、谈判。国家法律如果允许的话,支付宝完全可以开放,一定会开放地进行合作伙伴的讨论、股权合作的讨论,必须保证合法透明,其它钱的、利益的事情都可以谈。[2011-06-14 14:36:35]    [凤凰网科技]马云:我自始至终认为这是个公司的事情,但是后来没有想到会卷入到美国大使馆等的谈判中去,认为只要吻合中国的法律就去做这个事情。[2011-06-14 14:35:31]    [凤凰网科技]马云:不敢说到国家安全的高度,我就是一个企业,但是这个企业影响到了几亿用户,如果它也问题了,影响就大了。[2011-06-14 14:35:13]    [凤凰网科技]彭蕾:在拿牌照这个事上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用100%的努力来确保这个事儿200%能实现。[2011-06-14 14:30:50]    [凤凰网科技]马云:关键点是到最后是协议转让还是正式转让,之前是没有达成协议,但第二天就要递交报告的时候,就没有办法,必须先拿到牌照。[2011-06-14 14:29:36]   [凤凰网科技]马云:雅虎股东是对雅虎不满,而不是对阿里巴巴不满。中国媒体的解读,会让雅虎和软银觉得中国的牌照法律是可以先绕开的,就抬高了雅虎和软银的筹码。[2011-06-14 14:26:51]    [凤凰网科技]马云:讨厌做企业上升到民族精神,但是不代表就不理解国家机构的决定,央行从要做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到出台办法花了5年时间。[2011-06-14 14:24:15]    [凤凰网科技]马云:2008年杨致远还不看好支付宝,支持支付宝出售;孙正义那时一开会,一谈到支付宝就走了。[2011-06-14 14:21:50]    [凤凰网科技]马云:不希望阿里巴巴不给中国企业留下一个没有契约精神的印象,支付宝转移是不完美但是是唯一正确的方法。[2011-06-14 14:20:14]    [凤凰网科技]马云:牌照发放箭在弦上,大股东不同意,已经不可能有完美的决定,当时做了一个唯一正确的决定:当天先申报,第二天立即召开董事会讨论补偿。[2011-06-14 14:17:10]    [凤凰网科技]马云:有外资控股就要上报国外院另行批准,如果没有就可以申请第一批牌照。如果支付宝没有拿到牌照,就变成非法机构,6亿用户都在用,结果不可设想。没有资格,支付宝就瘫痪掉了,淘宝就瘫痪掉了,整个阿里就瘫痪掉了。[2011-06-14 14:14:49]    [凤凰网科技]马云:支付宝成立这么多年来,压力在于之前没有这样的机构,做不成功就进监狱去了,每个季度都向央行汇报,做的所有事都公开透明。[2011-06-14 14:12:48]    [凤凰网科技]马云:说董事会不知情,这个怎么可能。[2011-06-14 14:10:33]   [凤凰网科技]马云:2009年有个会议纪要,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去为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去做支付宝的股权转移。[2011-06-14 14:09:58]    [凤凰网科技]马云称,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有四个人,杨致远、孙正义、马云和蔡崇信,关于支付宝的事情,4人讨论了3年多,每次的争议都不一样。[2011-06-14 14:08:40]   [凤凰网科技]支付宝CFO井闲栋正在解读支付宝转移始末[2011-06-14 14:02:56]   [凤凰网科技]马云、彭蕾还有支付宝CFO出席[2011-06-14 13:56:43]    [凤凰网科技]6月14日下午,阿里巴巴集团将在杭州召开临时媒体沟通会,董事局主席马云将针对目前外界对于股权之争的猜测做出回应。[2011-06-14 13:36:27]   虞锋微博全文如下:   胡舒立批判马云集中在两点:1、违背契约精神;2、价格只有3亿太低。国家要求金融机构外资不得控股,支付这种新型金融工具在规定时间内发牌照,条件是中国人控股。孙正义要求名义上转回来,实质上外资仍控股,即VlE模式。面对几亿人的金融数据做实质外资控制,违背国家要求的做法,马云不敢。   其结果要么支付宝没牌照不能再运营,要么先混到牌照,等有一天国家、全民发现一个涉及几亿人的金融数据,消费习惯、企业信息乃至相关CPl、PPI等—系列事关国家经济、民生的基础数据库实乃外资控制时,人必须撤回。   阿里巴巴多次申明为支付宝牌照早就与雅虎孙正义谈判,但评论家宁愿只相信雅虎而不信阿里说的,你可以说协议必须各方签字才算,但面临申请牌照的最后期限,马云是应该用VlE实质外资混过再说?还是符合国家规定,商业条件随后谈?或者谈不成就不申请关门算了?胡老师觉得马云应该走哪一条道?   关于3亿转让价格完全是个伪命题,但凡做企业、投资的都知道3亿的注册资本与公司价值完全是两码事,这本是商业谈判问题,据说最少—二百亿多则可能四五百亿,不知道胡老师觉得付孙正义多少才算够?不管多少都是一个正常的商业谈判,为什么不愿给阿里管理团队一些时间,等谈完调查清楚再评论呢?   除了以上虞锋力挺马云的微博外,史玉柱今日同样发微博挺马云,并称批判马云者都是“卖国专家”。   胡舒立在《马云为什么错了》中指出:管理层的单方面行动没有遵守股东之间、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契约,违反了商业社会的基本原则。契约意味着诚信。违背契约导致极大不公正,伤害企业之本。正因此,马云此次错误的代价,不仅是积累多年的个人国际声誉,还包括阿里巴巴潜在的长远发展机遇。   马云释疑支付宝“单飞” 协议控制不可行?   2011年06月15日   来源:中华网 作者:刘佳 徐洁云   昨天14:00,在杭州淘宝总部的会议室,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带领支付宝CEO彭蕾、支付宝CFO井贤栋一道出现在支付宝媒体沟通会的现场。   在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媒体见面会中,身穿条纹衬衫的马云表情并不轻松。就在沟通会的前一晚上,身在美国的马云刚刚和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就“契约精神”进行了一场长达2个小时的短信激辩。   然而相比“契约精神”,业内人士更关注协议控制(VIE)问题。今年一季度,阿里巴巴集团终止了对于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浙江阿里巴巴”)的协议控制,这究竟是迫不得已,还是另有所图?   彻底脱离阿里巴巴   从2009年到2011年间,支付宝通过两次股权转移及一项协议控制的取消彻底变身成为一家内资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2009年6月1日,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转让,支付宝原股东、阿里巴巴集团全资子公司Alipay E-commerce Corp。(下称“Alipay”)向浙江阿里巴巴转让了支付宝70%的股权,作价2240万美元(折合1.67亿元人民币)。支付宝由外商独资变为中外合资企业。浙江阿里巴巴由马云控股。   2010年8月6日,双方进行了第二次转让,Alipay将剩余3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作价1.6498亿元。交易完成后,浙江阿里巴巴共支付3.3亿元将支付宝收为全资子公司。   马云表示,2009年6月的第一次股权转让是受到阿里巴巴董事会的口头批准的。直到2009年7月24日,阿里巴巴董事会有一个纪要,正式授权管理层通过股权结构的调整获得支付牌照。   根据2010年6月央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如果走国务院审批路线,支付宝拿到牌照或将遥遥无期。   然而,到今年第一季度,阿里巴巴终止了对于浙江阿里巴巴的协议控制,并把此事通知了雅虎、软银等股东。直到5月雅虎向股东通报此事,外界才获悉。   所谓协议控制,常见于中国赴美上市公司的安排。这些企业一般先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并反过来收购境内企业,以达到收益输出、在美上市的目的。但在出版、互联网新闻等外资禁入行业,实际控制人无法通过离岸公司直接控制境内企业,便通过在境内设置另一外资公司,在协议控制结构下,作为境内公司独家服务公司达到转移支付的目的,并间接将利益输往境外。   为何不能协议控制   据马云昨天透露,原本阿里巴巴管理层与软银、雅虎讨论的方案都是设立协议控制,但后来因为央行的过问而放弃了这一方式,直到“先斩后奏”拆出支付宝,也未能与另两家股东达成一致。   阿里巴巴表示,2011年央行专门给支付宝发函,要求支付宝出具声明,证明浙江阿里巴巴为支付宝的唯一实际控制权人,无境外投资人通过持股、协议或其他安排拥有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在支付牌照的问题上,马云表示不愿冒险。“(软银CEO)孙正义、(雅虎创始人)杨致远认为,只要协议控制就可以。但获取央行牌照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明天就要递申请。27张牌照如果没有支付宝,需要上报国务院另行规定的话,那整个事情就搞大了,未来都不一定了。”马云说。   煮柔坊:在没有得到央行比较明确答复的前提下,我想马云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放弃协议控制模式。央行对协议控制模式能否获取至少是目前能否获取或者获取时间和方式一定同马云探讨过。   但央行“唯一实际控制权人”的规定究竟是对支付宝的“个性化要求”还是行业的普遍准则?   一家支付企业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发牌过程中央行与支付企业进行了非常细致的沟通,“(央行)对于各企业的要求按理应该是一视同仁,不会区别对待。”   对于支付宝的言论,他表示,除非是因为支付宝所占市场份额的确太大,在其他业界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央行特殊对待了。   尽管公开信息显示,得牌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牌照公司控股股东清一色是“非常干净”的内资背景,不过,有数家支付企业相关人士在与记者私下沟通时也承认了该公司尚存协议控制结构。据透露,手法一般是境外投资者通过离岸公司或创始人及关联人士达成协议控制而实现。   在昨天的媒体沟通会上,当有记者提问,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都有协议控制,为什么央行偏偏针对支付宝时,马云回应:“确实有人在用这个办法,但我们明确知道,这是行不通的。”马云认为,根据央行今年第一季度的发函,实际上明确了不能够协议控制。按照马云的说法,这种行为需要报批国务院另行批准,“要出一个另行规定的文件,又要两三年,这两三年别人都有牌照,我们没有,那是不可想象的。”   煮柔坊:个人理解马云的做法没有问题,除非央行明确表态说没有问题但是马云仍坚持外资转内资。   马云透露,和杨致远、孙正义的谈判还在继续。   马云有私心?   对于马云的“协议控制不通说”,一些评论人士有些不以为然。汉能投资集团执行董事宋良静认为马云的决断有些“夹带私货”的嫌疑,醉翁之意仍是借获牌的政策问题与雅虎在阿里巴巴股权方面较劲。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宋良静表示,央行并未明确协议控制结构一定不能获牌,阿里巴巴管理层因为担心不能第一批得牌,就引发这么大一场风波,未必值得。   煮柔坊注:不是自己的孩子,就能说出这种话。但若真实自己的孩子,你敢去摸老虎屁股吗?万一有什么不利后果,谁付这个责任?到时候媒体又会说马云不遵守国家法律,肯定会有这样的媒体。   对于马云的言论他表示遗憾,“因为时间来不及的理由而自行处分集团资产转出,绝对不应该这么做。”   互联网资深观察家、雅虎中国前总裁谢文的观点更为激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甚至说,如果三大股东之间实在难以调和的话,哪怕解散公司阿里巴巴管理层都不该违反公司治理法规私下转移支付宝资产。   同时,他认为,即便协议控制结构存在风险,也并非百分之百没有解决方法,“现在再与软银、雅虎谈补偿问题,其实跟在此前谈没什么区别,核心问题还是在于价格。”   博客网创始人、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在微博上就马云昨天的言论评价称,做好支付宝政策文章,是马云能够改变阿里巴巴控制权的为数不多的机会之一,“我可以理解马云的私心”。   他在微博中表示,政府如果让所有得到支付牌照的公司全部解除协议控制,那就证明马云是正确的。   煮柔坊注:立法者和执法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系统,很多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的。某种行为,命名违法,但是有人做了,暂时没有不利法律后果,但是你就敢去做吗?其实,我建议方兴东去实名举报这些协议控制的公司,他能做到吗?难道让马云去和央行说哪家哪家公司就是协议控制的模式,为什么我们不能?监管层一定说:你要是现在实名举报,我们会调查处理。如果只是怀疑随便说说,那只能这样了。   叶檀:失信爱国不可取

        2011年06月14日   来源:FT中文网   以民族主义为大旗,用阴谋论的逻辑,来为造假者、失信者辩护,这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忌,却在现实中得到发扬光大。   中国概念股在美国遭遇滑铁卢,许多人在怒中国公司不争的同时,对于做空中国概念股的产业链深恶痛绝。   发布报告、做空中国的主力浑水基金,受到中国国内许多人的攻击。由于该公司既发布研究报告、又做空相应公司,被认为兼做裁判员和运动员。   来看一份典型的报道。   据美国媒体披露,在每篇“浑水摸鱼”报告发表后不久就卖出这些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获得了超过10%的回报。布洛克凭借着会说普通话的优势,专门“拦截”中小型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计划,并与投机机构一同布局赚取可观利益。事实上,无论最新做空案例所披露的预先布局,还是布洛克对获利客观事实的直言不讳,都显示了做空中国概念股获取投资利益的策略性布局的客观存在,以及这种利益获取链条日益系统化和公开化。目前,做空中国概念股似乎已形成了一条“产业链”。狩猎者主要有第三方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对冲基金等。在美国资本市场允许做空的制度下,他们先做空公司股票,然后曝光他们自己认定的该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发布该公司的负面报告。   这种逻辑让人匪夷所思。当面临一项商业争端时,我们必须在规则的约束下行动,在规则约束下双方各自亮明观点,而不是在非理性的疯狂中划分敌我。   面对浑水公司,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搜索他们的做空方法是否符合美国法律、法规;第二件事是分析对策,如果符合法律,则做空者发布的报告是否真实,如何不符合法律或者做空者有污点,则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第三件事是善后,考虑怎么对投资者交待,怎么维护自己的信用,怎么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煮柔坊注:很多中国企业不敢这么做,说明做空者的报告即便是不是百分之百的正确,但是至少不是百分之百的错误。   上市是以公开的信息让市场给企业定价的过程,信息的真实性是公司取信于投资者的惟一手段,也是投资者判断公司的惟一办法。这相当于特殊的交易,你给我信息,我给你估价。而相关数据统计显示,自2月以来,约40家中国公司或是承认自己存在审计问题,或是因审计问题被SEC或美国交易所暂停股票交易。与此同时,针对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诉讼案数量激增,今年以来已发生近20起,占美国全部证券集团诉讼案的四分之一。如果中国大型企业再爆造假丑闻,中国概念股将魂归故里。   市场中阴谋论固然存在,但阴谋论不可走遍天下。以小小的浑水公司对抗中国概念股,对抗实力强大的保尔森基金,绝不是一场资深金融玩家的阴谋,而是初生牛犊的成名之战。浑水自身也有水浑之处,在市场各路人马的烛照之下,必须给予大众以交待。目前围绕嘉汉林业的对决战如火如荼,一切尚在未定之天。但浑水公司之举,对建立新的秩序,对推进中美联合监管,大有助益。   在中国概念股中存在的微弱的民族主义色彩,在马云的支付宝股权转移事件中大放异彩。   作为阿里巴巴旗下重要的资产,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于今年5月26日获得央行发放的首批27家《支付业务许可证》,这意味着阿里巴巴向金融业跨出了一大步,他们能将电子商务与电子金融结合在一起。此牌照将使支付宝获得数十亿元人民币的估值溢价。   利益到来之时,股权纠纷再次浮出水面。   5月11日晚,雅虎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文件显示,阿里巴巴集团已将全资子公司支付宝的所有权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由马云和阿里巴巴18位创始人之一的谢世煌分别持股80%和20%,转让价3.3亿元。按照雅虎方面的说法,支付宝的转让并未得到阿里巴巴董事会及股东的批准,作为阿里巴巴大股东的雅虎只是在交易完成多时后,才于今年3月31日“被告知”的。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为了获得牌照避开规则雷区,雅虎默许了资产转移行为,否则很难解释雅虎反击的软弱无力。也许雅虎没有想到的是,为了获得第一批支付牌照,支付宝股权有了第二次转让,2010年8月涉及30%股权的第二次交易让支付宝彻底进入了马云控制的公司。他们更没有想到的是,用传统的“协议控制”即通过间接控股控制支付宝的方式被一口否决。“协议控制”方案(“VIE”模式),即成立纯内资的企业获取运营牌照,用外资公司通过相关协议(而不是股权)实际控制内资公司。   对于雅虎与软银这两家外方股东而言,他们希望以协议控制方式支持支付宝获得牌照而不丧失控股权,对于阿里巴巴管理层而言,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一劳永逸地解决股权纠纷,宁可在日后以长期分红权补偿两家外方股东,也不愿意重要资产被外方控制。因此,以法律为借口,避开协议控制的常规,就是必然的选择。   中国商界另一位社会责任感受到诟病的传奇人物史玉柱对此拍手称快,通过微博表示:恭喜支付宝回归中国。阿里巴巴集团年流水达2万亿元后,集团控股权如果仍在美国人和日本人手里,就涉及中国国家安全问题了。现在就该逼美国雅虎和日本软银向中国政府和企业卖部分股权,如果不卖,就该流氓点,所有新增业务不再放入雅虎和软银控股的集团公司,建议马云做个爱国流氓。   爱国流氓一词震惊四座,史玉柱不愧争议人物,但被恭喜的一方显然并不领情,爱国流氓,再爱国,也是流氓,这显然与马云对外声明中打造的遵纪守法、具有普世价值观的形象大相径庭。   史玉柱不依不饶继续发表高见,表示支付宝涉及国家金融安全,法规不许外资持有,外资股东却迷信绕开中国法规,马云遵守契约精神提出依法转回国内获得牌照,给外资股东合理补偿。“卖国砖家”却精心设计:先制造3.3亿的支付宝超低补偿谎言,再批判马云侵占外资神圣利益,上升到道德层面。“帮外国逼马云交百亿天价补偿后,卖国砖家举杯愤青欢。”卖国砖家一词极具想像力,让一些自诩爱国的人士拍手称快。事实上,笔者并非第一次听到中国著名企业家有此观点,史玉柱不过是口无遮拦捅破了这层窗户纸。   在捅破窗户纸的同时,史玉柱还出卖了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诚信与契约规则,作何一个交易者都必须为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如果允许所有的人在民族主义的大旗下撕毁规则,将在中国已经薄如蝉翼的诚信体制上,划上最后的句号。未来企业家将成为煽动者,在爱国、民族等等名词下,掩盖自己的失信与决策的失误,诚信体制将失去最后的堡垒。   失信已经遍布各方,从研究机构到市场人士都深陷其中。   最近一桩著名的案例将各方假借爱国与民族主义的疑似专利偷窃行为曝露于聚光灯下。据《财新》杂志披露,1994年,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刘修才回到中国继续从事研究,在购买了某项生物法制造长链二元酸专利技术后,进行改进,据刘修才介绍,其公司接下来耗资5亿元,摸索出生产高品质长链二元酸的技术,2004年5月,凯赛旗下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种正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2006年12月,专利获得授权。该月,凯赛完成第二轮投资,引进了高盛等投资者。   但2010年6月,另一家公司瀚霖生物以中科院微生物所专利获权在先、凯赛生物专利不具备创新性等理由,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布凯赛生物的这一专利为无效。耐人寻味的是,2008年,时任山东凯赛副总、全面负责二期扩产项目的王志洲,出资80万元成为瀚霖生物占比0.5%的小股东。又过了一个月,王志洲突然从山东凯赛离职,现身瀚霖生物。此后,瀚霖生物又挖走了参与凯赛二期扩产的几名关键技术人员。   一桩专利纠纷,上升到民族大义的高度。   瀚霖生物在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的补充答辩意见中称,凯赛是美国独资企业,系国际风险投资,其背景和资金来源,决定了在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新能源产业和新材料产业中,“很难像国有企业和中国民营企业一样,担负起相同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同年7月,光明网发表文章,把此事说成中美知识产权之争。同年9月出版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资料《每周知识产权舆情》,也特别引用《中国青年报》报道,指出凯赛为美资企业,刘修才是美籍华人。   这是一种可怕的认知,暗示支持瀚霖生物就是爱国,而无论其中的是非曲直如何。   就在凯赛生物上市前夕,收到来自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由于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中科院微生物所在此控告山东凯赛两家公司和上海凯赛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瀚霖生物提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申请,青岛市中院在未经审理的情况下,要求凯赛生物的三家公司停止生产。青岛法院雷霆万钧,被某法律人士称为“未审先判”,给了凯赛生物最后的一击——专心从事研究十几年者走投无路,刘修才似乎回到美国为美国服务,他的十几项顶级项目可能花落他国,而获利者竭泽而渔后可能无米下锅。   新技术的内生动力就此消失。   并非多余的话,一母同胎的江波制药有限公司和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后者陷入专利纠纷,前者在美上市,而江波制药于北京时间6月1日凌晨停牌。根据该公告栏显示,停牌原因为T12,即有纳斯达克要求江波制药提供相关信息,符合标准后才可复牌。   民族主义与爱国是激情的表现,却往往成为造假者与失信者的最后堡垒,他们躲入其中,似乎就能刀枪不入。当大旗被一再利用时,中国的市场诚信体制变得千疮百孔。   什么是红筹架构的公司   之前因为国内资本市场低迷,上市指标管理,部分国内企业寻求国外上市所采用的私募结构叫做红筹架构。改制结束的这类公司就叫红筹架构公司(一般指还没有公开上市的公司)。简单讲就是主要业务、利润来源可能还是在国内,但是利润最终归属方变成了外国公司,方便引进国外私募、上市。   红筹架构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构。自九十年代末就开始使用红筹架构,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查程序后直接刺激了红筹模式的广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务部等6部委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简称“10号令”)为止,红筹架构是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   使用红筹架构的私募股权投资,先由国内公司的创始股东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壳公司(法律上称为“特殊目的公司”),然后利用这家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境内权益,最后以这家特殊目的公司为融资平台发售优先股或者可转股贷款给基金进行私募融资,乃至最终实现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海外上市。红筹上市又称为“造壳上市”。   在红筹架构下,根据控制境内权益的方式不同发展出不少变种,其中以“协议控制”模式最为知名。“协议控制”,又称“新浪模式”、“搜狐模式”、“VIE架构”,在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要求投资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资者,基金这种财务投资者不属于合格投资人),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有说法说是搜狐最先使用了该方法,也有说法说是新浪最先使用了该方法,故有前述两种别称。   10号令对于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影响深远。10号令出台后,由于增加了海外上市的行政审批环节,海外红筹架构上市对于广大中小民企不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在业绩的压力下,海外投行与国内中介机构为国内企业设计了一些规避适用10号令的上市架构,如安排外资纯现金收购国内企业、代持、期权等等,但是,严格意义上这些方法都具有法律瑕疵,对国内企业家的法律风险也很大。   现在随和创业板的推出,IPO重启,红筹结构已经很少了,更多的是从红筹结构回归国内上市。   马云详解支付宝之争   2011-06-15       股权转移只是为了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       ●马云透露,他与杨致远、孙正义的分歧关键在于是否坚持协议控制。       ●孙和杨认为只要协议控制就可以,但这并不符合央行关于支付企业100%内资控制的要求。       昨日下午,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马云临时在杭州召开媒体沟通会,就外界关注的支付宝股权转移问题做出回应。他强调,股权转移是“一个艰难的决定”,虽然它不完美,但是个正确的选择。       马云表示,就支付宝的事情一直和董事会有沟通,与杨致远、孙正义的分歧主要在于是否坚持协议控制。他同时披露了一份重要文件——2009年7月24日董事会纪要:授权管理层做股权调整来获取牌照。       揭秘:分歧在于“协议控制”       “2009年有个董事会会议       纪要,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去为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做支付宝的股权转移。说董事会不知情,这个怎么可能?”对于雅虎称事前对支付宝股权转移不知情的说法,马云如此强调。       在沟通会上,马云首次透露,他与阿里巴巴董事杨致远、孙正义对待支付宝的态度分歧关键在于是否坚持协议控制。孙和杨认为只要协议控制就可以,但这并不符合央行关于100%内资控制的要求。“获取央行牌照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明天就要递申请,协议控制被驳回怎么办?”       所谓“协议控制”方案(“VIE”模式),即成立纯内资的企业获取运营牌照,用外资公司通过相关协议(而不是股权)实际控制内资公司。       马云的说法是,在政府的金融安全政策考虑下,要拿到支付牌照,支付宝必须脱离阿里巴巴,唯此一条路。       进展:三方正在积极谈判       雅虎与阿里巴巴集团此前发布的联合声明表示,三方正在重新回到谈判桌。对目前正在进行的谈判,马云表示,只有一点可以透露:三方现在都在很积极地在谈判。       “首先要保证100%合法,100%透明,保障支付宝健康持续运行。我们三方都在很积极很乐观地推进,现在进入了细节谈判。”马云表示,如果央行政策松动,支付宝重新回到阿里巴巴控股也是可以谈的。       马云:支付宝没装进个人腰包       不过,目前更重要的问题或许是谈判如何继续,支付宝究竟作价几何。       工商资料显示,20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1.67亿向阿里巴巴集团全资子公司AlipayE-commerceCorp(注册于开曼群岛)收购支付宝70%股权,去年8月又以1.65亿收购剩下的30%股权。这样支付宝以约合3.3亿的价格转至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名下,实现全内资。       阿里巴巴管理层方面表示,由于AlipayE-commerceCorp通过协议安排由阿里集团控制,所以这两次转移仅属于集团内资产划转,3.3亿只是以净资产为基础的转让价格,由于目前谈判仍在继续,3.3亿并不代表卖方将来或得到的价值补偿,因此不存在所谓“贱卖”的问题。       “3.3亿就把支付宝装进我马云个人口袋,真要这样,2.2万阿里员工要跟我拼命。”对于外界质疑马云将支付宝装进个人腰包,马云如此回应。       华西都市报记者罗提       支付宝股权之争大事纪       5月11日雅虎披露,阿里巴巴集团将支付宝转让给马云等管理层控股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月12日雅虎声明,阿里巴巴集团重组支付宝未获董事会或股东的批准。5月16日雅虎阿里巴巴发联合声明称,正在努力解决支付宝纠纷。5月25日雅虎年度股东大会上,CEO巴茨表示,雅虎会经过谈判得到合理补偿。5月26日央行下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宝在列。6月1日消息称雅虎与阿里巴巴已就支付宝纠纷达成和解,但该协议尚需软银集团CEO孙正义的认可。6月14日阿里巴巴召开媒体沟通会,马云表示,三方已重回谈判桌,就支付宝股权进行谈判。   微博热议支付宝风波:马云引发互联网VIE恐慌   2011年06月17日17:52 来源:新浪   欢迎发表评论0 字号:6月17日下午消息,支付宝股权争议风波继续发酵:就在马云强调央行不允许支付宝VIE(协议控制)结构后,今日京东商城CEO刘强东通过微博称VIE结构为国内互联网行业通行规则,这引发了多位知名创投人士的微博热议,这意味着支付宝风波已引发互联网VIE恐慌。   今日刘强东通过微博称,“国内所有拿到融资的互联网企业,不管是上市的还是未上市的,全为VIE结构,包括京东商城!”兴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董事张小龙立即指出此说不精确,应该是国内所有拿到外汇(主要是美元)融资的互联网企业,均为VIE结构。   刘强东捅出国内互联网行业通行规则,天使投资人薛蛮子回应,“强东兄弟老实人说老实话”,而众多投资人更担心的则是未来投资中国互联网的风险。   投中集团CEO陈颉说,“交头接耳的人越来越多,这路越发不好走了”。   更有投资人调侃:VIE就象底裤,人应当有,但不能逢人就亮出来说明你有。更不能因为有人裸奔,就说威胁到全体穿底裤的权利。   经纬创投合伙人张颖则表示,“某人问题大了,现在没有一个人能控制局面了,只有看政府的了。过了这关,VIE会更稳,外资会对投资中国公司更有信心。过不了这关,大家完蛋我们可以集体下岗去集资弄个农家乐。”   雅虎中国前老总谢文对此评论,互联网现在才真的需要维稳了,游戏规则混乱,大家一起完蛋。   与马云拥有共同投资人孙正义的陈一舟,则在昨日与媒体沟通时表示,目前中国概念股集体被唱衰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支付宝风波,导致海外投资人对于其通过协议控制公司的合同稳定性产生质疑。   陈一舟认为,只有妥善解决了支付宝问题,才能够让中国概念股的状况有所改善,否则赴美上市的窗口是否还能继续打开将会是个问题。   VIE结构即协议控制,指离岸公司通过外商独资企业,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来成为内资公司业务的实际收益人和资产控制人,以规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限制外资进入的规定。   一直以来,“协议控制”是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满足监管要求的标准模式,比如网络视听许可证也规定法人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但仍有许多视频网站海外上市。   马云称“支付宝股权转移”决定正确   2011-06-15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核心提示:日前,媒体报道马云将支付宝股权转移到个人名下公司,且未获得雅虎和软银方面同意。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撰文指其缺乏契约精神。马云14日召开媒体见面会,披露事件细节,称转移股份决定正确,单纯是为获取央行牌照(央行要求不存在外资成分),且得到过董事会授权。   昨日,阿里巴巴董事长马云在杭州总部紧急召开媒体见面会,首次披露支付宝控制权转移中的部分细节,以此回应支付宝转移“违反契约精神和诚信原则”的质疑。在会上,马云表示,“做出(控制权转让)协议的事雅虎董事和软银董事都知道。不是说他们不知道,而是没有达成协议。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第二天就要递交(支付牌照申请)报告了,我能怎么办?”在评价自己做出的这一决定引起的争议时,马云表示,作为董事会CEO,当董事会、大股东不同意时,他必须考虑到国家法律、用户和阿里的2.2万名员工。尽管这个决定不完美,甚至“也可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它是正确的。”   在被曝将支付宝股权转移至自己名下公司之后,马云遭遇舆论“违背契约精神”的质疑。昨日,马云紧急召开发布会,回应称其转移股权的决定“不完美”但“正确”。在发布会上,支付宝CFO(首席财务官)井贤栋称,将外资股权转移为“内资”,源于央行的相关要求。马云现场反问说,在面临提交申请支付牌照的情况下,“我能怎么办?”   对于支付宝的种种说法,昨日本报记者向央行新闻处问询,但其未作出回应。   央行要求不存在外资成分   马云昨日首先指派支付宝CFO井贤栋介绍支付宝股权转移的政策背景。   井贤栋称,2009年4月,央行即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备案,支付宝从备案要求中研判出,外资支付企业可能会有麻烦,因此于6月将支付宝70%的所有权转入内资企业。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二号令)于2010年6月出台后,支付宝方于8月将剩余30%所有权全部转入上述内资企业。   井贤栋称,虽然二号令中称外资参与的支付企业另行规定,但“我们非常严谨地研究了这份文件,理解到这个外资的另行规定可能会遥遥无期,二号令2005年就有征求意见稿,差不多五年多才出台。如果支付宝不能第一批拿到牌照的话,对阿里巴巴集团价值影响是巨大的。”   井贤栋披露,2011年一季度,央行专门给支付宝发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外资成分和协议控制情况,并书面承诺不存在外资和协议控制情况;而在支付牌照发布后,央行也曾多次要求支付企业说明股权情况。马云亦表示,曾多次与央行沟通,询问外资是否可以参与支付企业;央行的回复则是不宜进入,如果要进入,就要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称转让不完美但正确   马云则针对“董事会是否同意支付宝控制权转移”这一问题在媒体问答环节多次作出回应。据马云表示,阿里巴巴董事会四名成员杨致远、孙正义、蔡崇信和他本人在三年前即开始讨论支付宝控制权问题。他披露,2008年杨致远就提到,关于支付宝要早点处理。它每天都在亏损,如果淘宝不需要就关掉它;所以那时他全力支持支付宝获得牌照。孙正义则对支付宝不感兴趣,在每次提到支付宝时都说,我一分钟后就要走了。   马云称,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会在2009年7月24日形成纪要:授权管理层采取措施获取支付牌照。这方面并没有正式的董事会决议,“五年来我们都是董事会纪要。成立淘宝也是我跟孙正义的君子协定。成立支付宝、阿里云,都是纪要”。   但在具体转移过程中是否得到董事会许可,马云承认:“做出(控制权转让)协议的事雅虎董事和软银董事都知道。不是说他们不知道,而是没有达成协议。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第二天就要递交(支付牌照申请)报告了,我能怎么办?”   在评价自己做出的这一决定引起的争议时,马云表示,当董事会、大股东不同意时,他作为CEO必须考虑到国家法律、用户和阿里的2.2万名员工。尽管这个决定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它是正确的。”   央行未予回应   对于支付宝的种种说法,昨日本报记者向央行新闻处问询,其未作出回应。据记者从权威知情人士处获悉,在颁发牌照之前,央行确实要求支付宝出具是否存在外资成分的证明。“外资如何进入央行还正在研究,但肯定是会让外资进入的。”该人士表示。本报记者 阳淼(微博) 苏曼丽   ■ 相关方态度   雅虎、软银均沉默   “支付宝”事件发生后,公众的焦点全部聚焦在了马云身上,而另外两大当事人则不约而同地打起了“沉默”战术。雅虎在首先披露“支付宝”所有权转让的消息后一直再无官方回应,软银方面也选择了低调行事。   昨日,记者致电软银中国,相关工作人员称,此事与该公司毫无关系,该公司和软银日本方面完全保持独立。而据彭博社昨日的报道称,软银日本方面的发言人Takeaki Nukii对此事件表示不予置评。   受到“支付宝”事件影响,雅虎股价近期大幅下挫,从5月时最高的每股18.65美元暴跌至本周一的15.16美元,缩水19%。   此外,美国多家律师事务所及证券公司上周宣布,已代表股东对雅虎提起一项集体诉讼,指控雅虎违反了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公司业务前景做出了虚假和误导性的声明。   面对着一切,雅虎同样选择了闭口不言,对此至今未发表任何官方声明或表态。(沈玮青)   ■ 分析   央行政策未明 企业头悬利剑   去年6月央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之时,对外资获牌照就留下一个窗口。“外商投资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但是这个窗口如何开、开多大,央行一直未出台相关细则。   对于有外资股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这将面临一大难题。要么变身内资企业、清理外资股东;要么就等待国家明确外资进入细则或者是国务院特批,这对于已经在灰色地带生存了近10年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来说是巨大的挑战。而且,央行9月1日后“未能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将不得继续从事支付业务”的规定是悬在支付企业头上的利剑。   “没有牌照的支付宝干了8年,如果第一批没有拿到牌照,第二批就要再等两三年,一个最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没有牌照在运营那是不可能的。”马云昨天说。而跟支付宝一样,为了稳拿牌照,中国银联旗下的银联商务也在获得牌照前“清理”了三家外资股东。   有分析指出,中国出于安全考虑对于支付清算领域的开放一直较为谨慎。   目前包括VISA、万事达在内的多家外资支付组织也未能真正涉足中国的支付市场,他们的业务主要来自于中国国内持卡人在海外的刷卡交易。去年8月,在迟迟打不开中国市场的情况下,VISA在国际市场封堵银联海外网络。今年2月,VISA和银联之争也已经提交到WTO争端解决机构。(苏曼丽)   ■ 人物特写   如履薄冰“风清扬”   因为人瘦、眼大,马云曾经被网易CEO调侃为“ET外星人”。昨天他出现在媒体面前时,有人不禁私下议论“他怎么更瘦了”。   前天刚刚由美国归来的马云一开场即表示,没有想到支付宝转移一事受到这么大的关注,甚至引发媒体误读,上升到诚信、契约精神的高度。这种误读亦来源于沟通不够,因此与国内媒体正式沟通一次。   马云的演讲口才有口皆碑,甚至有阿里员工说,他在阿里年会上的激情演讲,有乔布斯演讲的类似魔力,可以把员工激励得热血沸腾。但在昨天现场,马云却多次出现口误,以至于最后他自己都用手指指着太阳穴绕着圈说:“我怎么总是把软银说成微软?”   马云为这次发布会做了很充分的准备。不光是手下的PPT准备得十分细致,他自己也在沟通中频频说,“我给你们提供一个细节”“你们明天不要拿这个做标题啊”。沟通会前,很多记者担心马云大谈“价值观、用户利益”却不给实质回应,搞得大家白来一趟梅雨倾盆的杭州。沟通会后,这种声音一点也没出现。   酷爱金庸小说的马云,要求阿里巴巴的每个员工都“用武侠小说中的正面角色为自己起个花名”,他为自己起的花名是“风清扬”。风清扬追求的是独孤九剑那种举重若轻、了无痕迹的境界,马云做企业或许也是求此境界。可是在支付宝这件事上,他用得最多的词却是“如履薄冰”。现实毕竟不是武侠小说。   马云高调回应支付宝风波能否化解外界疑惑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海涛   2011年06月15日    对于政策变化的预期,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马云们做出一些外界不理解的举动,根源还在于政策的不确定性。    昨日,马云就支付宝股权变更引发的舆论关注,主动以"敞开心扉"的姿态,与媒体进行了沟通。    被推上风口浪尖,源于马云被指"悄悄地"把旗下的支付宝公司的外资股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的公司。争议的焦点之一,是马云此举迫于对相应政策预期做出的精明决定,还是在践踏契约精神的前提下强行驱除外资方。    支付宝的风波,是法律问题?是道德问题?是政策问题?在难以对此作出厘清的情况下,加上马云的明星效应、支付宝的江湖地位、外资与金融安全等等因素,难免引发诸多的似是而非的话题。    若是法律问题,那至少在技术上不是复杂的问题,利益受损方或谈判或走法律程序即可。目前来看,支付宝的外资方的沉默背后,相信有唇枪舌剑的谈判。在这种涉及利益的问题上,相信当事方都是理性的,在还有谈判可能的情况下,不会作出"气急败坏"的举动。    若是道德问题,就说不清了,道德只能作为自律的约束。在利益争夺中,道德往往显得无能为力。短期来看,真金白银要比一个道德口碑更吸引人。所以在生意场上,高尚的宣示很多,而卑鄙的行为也屡见不鲜。    当然,也很可能是政策问题。政策是悬在企业头上的一把刀,没有触及的时候,毫无影响,一旦触及,关乎生死存亡。更让一些企业焦虑的是,可能触及也可能不触及,那把刀随时要带来切肤之痛。    从马云的回应来看,支付宝的头上就是悬着这样一把刀。马云认为刀就要落下来了,为此做了一些为外界"不理解"的事情。而外界的质疑则是,这把刀并没有落下,即使要落下,你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吗?昨日马云"敞开心扉",一个重点表述就是,央行要求支付宝承诺不存在外资和协议控制情况,意在强调股权变更迫于政策压力。事实上,在目前央行的明定中,并没有发布第三方支付公司不能有外资股权的明确规定。这就是造成了政策的模糊性。这种模糊性,使得当事方与外界对于政策的理解大相径庭。    对于在中国市场上追逐利益的企业来说,政策的作用有时比法律的作用还大。对于政策变化的预期,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回望过去若干年,在"政策缺失"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市场"裸奔"壮大之后,马云们做出一些外界不理解的举动,根源还在于政策的不确定性。   支付宝能否击沉VIE结构“协议控制”战舰   2011-6-16    来源:财新网   文章简介:新浪正是最早实施“协议控制”模式并成功上市的范本,因此该模式又有“新浪模式”之名。“协议控制”,顾名思义,正是离岸公司通过外商独资企业,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来成为内资公司业务的实际收益人和资产控制人,以规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限制外资进入的规定,准确说来,是“红筹模式”的变种形式。   马云终于在周二下午给出和软银、雅虎争议的焦点所在——是否同意“协议控制”。   根据财新网的直播实录,马云称,雅虎和软银都认为协议控制是没问题的。但按央行的报告,如果申请主体不是100%内资的话,就没资格申请这个牌照。   此言一出,如投石入水,在业界引起热烈讨论。   “‘协议控制’这条船上的人太多了,如果打击的话,要面临美国中小投资者等方面的反应,面临的难度是很大的。”美国威凯平和而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汀表示,“比如新浪,如果不允许协议控制,新浪可能就完了。”   新浪正是最早实施“协议控制”模式并成功上市的范本,因此该模式又有“新浪模式”之名。“协议控制”,顾名思义,正是离岸公司通过外商独资企业,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来成为内资公司业务的实际收益人和资产控制人,以规避《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限制外资进入的规定,准确说来,是“红筹模式”的变种形式。   “协议控制”一直是监管部门避而不谈的内容之一。该种模式虽无法律明文禁止,规避监管的色彩却非常浓厚。业内人士表示,新浪实施此模式之初是出于无奈,并未与政府部门沟通,而这一行为随即蔚然成风,影响深远。即使监管部门现在已经心知肚明,也已经面临“打老鼠伤玉瓶”的两难困境。但并不代表这一行为已经彻底合法。   周汀介绍说,当初新浪上市之初,即在《招股说明书》中表明,该模式可能受到来自监管层的挑战(challenge)。后面采取该模式的公司,也都有类似说法。   2009年中国秦发(0866.HK)在香港上市,将“协议控制”再迈出一大步,成为首个将矿产类重资产通过“协议”在海外上市的公司,一时轰动。据业内人士介绍,负责中国秦发上市的投行、律师等中介人士也被监管机构“约谈”。尽管中国秦发上市已成定局,但了解到监管机构的态度并不支持之后,鲜有后来者敢步其后尘。   这表明,监管机构从未承认“协议控制”,甚至随时保有出手干涉的权利,让投资者和企业始终处于犹疑难定的担心中。正如央行要求根据现有法规的支付执照申请者必须是内资,但并未言明“协议控制”是否归为其相关法规中提到的“外商投资支付机构”。   时至今日,“协议控制”这条船上载者甚众,波及面也广泛难以预料。如果这一模式真的被否定,境外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可能都面临灭顶之灾,其中还包括百度、新浪等明星股票。   “协议控制”已经成为“皇帝的新衣”,实行者与旁观者双方处于一种心知肚明的默契,相安无事。而此刻马云一语惊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动机考虑,却已经在实际上打破了平静。支付宝事件能否击沉这艘战舰,已经在这条船上的众多中国企业面临何种变动,而同样在申请支付牌照的腾讯等方又作何感想,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   “马云提出这样的风险从理论上讲是没问题的,我不认为,一个人和几句话就能把这个现有局面改变。”一位投资者如是说。   第三方支付协议控制起分歧违法还是创新   2011年06月16日10:15来源:IT商业新闻网   作者:刘言   财新传媒总发行人兼总编辑胡舒立持不同意见,她认为“协议控制是中国互联网业的制度创新,究竟哪个政策说过这是违法违规?”,政策到底是什么,不能猜测,需要依据。   (记者刘言)昨日下午,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在微博上发布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腾讯财付通的牌照已经收回给央行深圳分行,央行责令腾讯整改,六个月内解除协议控制。而随后,其又爆料称腾讯和百度的支付牌照肯定也是协议控制。   今日,《第一财经日报》又对腾讯财付通究竟是否也存在协议控制做了调查与分析,在对其年报的分析中,该媒体认为财付通也存在协议控制,并质疑财付通是否被“特殊关照”。   所谓“协议控制”,即境外离岸公司不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而是在境内投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国内经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等服务,国内经营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应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   “协议控制”模式源自新浪网纳斯达克上市时所创造,后被普遍运用于互联网、出版等“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境外红筹上市,由于其不涉及对境内权益的收购,逐渐被其他“非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所采用,以规避关联并购审批。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冯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阿里巴巴与雅虎、软银纷争的一个争议点是关于“协议控制”是否能适用支付宝,或许央行确实不会允许“协议控制”的存在。   “协议控制”模式究竟是否合乎国家法规似乎成了本事件的焦点。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律师认为,虽然中国互联网确实有很多通过协议控制模式实现上市的,但这种新浪模式从来没有被政府认可过,所以在支付宝这样的准金融领域,政府要求外资不能介入,支付宝需要变更股权实现获得牌照,这是自然的,属题中应有之义。   而财新传媒总发行人兼总编辑胡舒立持不同意见,她认为“协议控制是中国互联网业的制度创新,究竟哪个政策说过这是违法违规?”,政策到底是什么,不能猜测,需要依据。   支付宝所有权转移之事纷争已有时日,从胡舒立的契约精神,到第三方支付企业协议控制,再到国家对第三方支付这类准金融政策的讨论,使得支付宝这一看似孤立的事件越来越具普遍性及典型示范效应,支付宝事件将成为一件标杆式事件。   VIE结构是什么?   来源:i美股 作者:谢粼   (i美股讯)雅虎披露支付宝被划转至马云名下的公司一事近期激起了千层浪,一时间坊间众说纷纭。i美股率先在《支付宝风波是不是一场虚惊?》一文中揭示了支付宝的单一出资人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浙江阿里巴巴,浙江阿里巴巴法定代表人是马云,公司股东为马云和谢世煌,而后者为阿里巴巴集团18位创始人之一,两人分别投资5.688亿元和1.422亿元,持股比例为8:2),并同时指出这家公司曾经与阿里集团是协议控制关系,详见下图:   这种"协议控制"的方式,通常是境外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在境内进行运营业务的实体相分离,上市公司是境外公司,而境外公司通过协议的方式控制业务实体。这种公司结构其实就是我们经常在赴美上市公司里提到的VIE结构,业务实体是上市公司的VIEs(可变利益实体)。   所谓的VIE,是2001年安然丑闻之后产生的新概念。安然事件之前,一家公司对另一家公司拥有多数投票权才会要求合并报表。安然事件之后,只要这个实体符合VIE的标准,就需要合并报表.安然事件之后,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紧急出台了FIN46。根据FIN46条款,凡是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任一条件的SPE都应被视作VIE,将其损益状况并入“第一受益人”的资产负债表中:(1)风险股本很少,这个实体(公司)主要由外部投资支持,实体本身的股东只有很少的投票权;(2)实体(公司)的股东无法控制该公司;(3)股东享受的投票权和股东享受的利益分成不成比例。   采用这种结构上市的中国公司,最初大多数是互联网企业,比如新浪、百度,其目的是为了符合工信部(MIIT)和新闻出版总署(GAPP)对提供“互联网增值业务”的相关规定。中国互联网公司大多因为接受境外融资而成为“外资公司”,但很多牌照只能由内资公司持有,MIIT就明确规定ICP是内资公司才能拥有的,所以这些公司往往成立由内地自然人控股的内资公司持有经营牌照,用另外的合约来规定持有牌照的内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的关系。后来这一结构被推而广之,应用许多非互联网赴美上市的公司中。   这些公司通常的做法是:   一、公司的创始人或是与之相关的管理团队设置一个离岸公司,比如在维京群岛(BVI)或是开曼群岛。   二、该公司与VC、PE及其他的股东,再共同成立一个公司(通常是开曼),作为上市的主体。   三、上市公司的主体再在香港设立一个壳公司,并持有该香港公司100%的股权。   四、香港公司再设立一个或多个境内全资子公司(WFOE)   五、该WFOE与国内运营业务的实体签订一系列协议,达到享有VIEs权益的目的,同时符合SEC的法规。   最近上市的世纪佳缘就是典型的该结构的公司(如下图),采用这种结构的公司,好处有许多。最显著的就是一是有税收优势,二是能满足国家的某些规定。   本来公众对这种公司结构没有太多的关注,因为觉得无非是新瓶装旧酒,就是利润多绕了几次弯儿,最后利润的实质归属并没有发生改变,而国家也对该结构采取默许的态度。不过,最近的“支付宝事件”让投资者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起相关的风险来。笔者根据数家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年报,大致归纳了以下几类风险:   1、政策风险:国家相关部门对VIE结构采取默许的态度,目前并没有实质的可操作的明文规定。一旦国家相关部委出台相应的规定,可能会对采取VIE结构的公司造成影响。   例如,中国政府官方曾针对特殊的行业使用VIE结构出台过相关的文件。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MIIT)发表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指出将会对互联网公司使用VIE结构进行密切审视。行业里把这当作是一个告诫性的信号,但没有禁止,因此尽管对VIE结构的使用得到了缓和,但使用仍然在继续。   2、外汇管制风险:利润在境内转移至境外时可能面临外汇管制风险。例如今年5月10日,世纪佳缘就在招股书中披露,其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两大子公司之一北京觅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觅缘)未能如期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的外汇登记证,世纪佳缘因此未能完成对北京觅缘的首次出资。根据中国法律,商务部签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也将失效,而北京Miyuan的营业执照将被北京当地的工商局吊销,它将不再是一个合法存在的法人实体。   3、税务风险:VIE结构的公司将会涉及大量的关联交易以及反避税的问题,也有可能在股息分配上存在税收方面的风险。比如新浪就在其年报中披露,上市的壳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在中国内地,如果非中国运营的境外壳公司需要现金,只能依赖于VIEs向其协议控制方,及境内注册公司的分配的股息。壳公司并不能保证在现有的结构下获得持续的股息分配。   4、控制风险:由于是协议控制关系,上市公司对VIEs没有控股权,可能存在经营上无法参与或公司控制经营管理的问题。   i美股谢粼   红筹架构   来源:51资金项目网   红筹架构是历史最为悠久的私募交易架构。自九十年代末就开始使用红筹架构,2003年中国证监会取消对红筹上市的境内审查程序后直接刺激了红筹模式的广泛使用,直至2006年8月商务部等6部委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简称“10号令”)为止,红筹架构是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首选架构。   使用红筹架构的私募股权投资,先由国内公司的创始股东在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设立离岸壳公司(法律上称为“特殊目的公司”),然后利用这家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控制境内权益,最后以这家特殊目的公司为融资平台发售优先股或者可转股贷款给基金进行私募融资,乃至最终实现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海外上市。红筹上市又称为“造壳上市”。   在红筹架构下,根据控制境内权益的方式不同发展出不少变种,其中以“协议控制”模式最为知名。“协议控制”,又称“新浪模式”、“搜狐模式”、“VIE架构”,在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法律要求投资的外商必须是产业投资者,基金这种财务投资者不属于合格投资人),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有说法说是搜狐最先使用了该方法,也有说法说是新浪最先使用了该方法,故有前述两种别称。   10号令对于跨境私募与海外上市的影响深远。10号令出台后,由于增加了海外上市的行政审批环节,海外红筹架构上市对于广大中小民企不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在业绩的压力下,海外投行与国内中介机构为国内企业设计了一些规避适用10号令的上市架构,如安排外资纯现金收购国内企业、代持、期权等等,但是,严格意义上这些方法都具有法律瑕疵,对国内企业家的法律风险也很大。   协议控制,区别于股权控制,为规避行业特殊限制,会重复纳税协议控制   “协议控制”模式源自新浪网纳斯达克上市时所创造,后被普遍运用于互联网、出版等“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境外红筹上市,由于其不涉及对境内权益的收购,在十号文生效的背景下,这种红筹模式逐渐被其他“非外资禁入”行业的企业所采用,以规避关联并购审批。“协议控制”模式也被称为“新浪模式”,缘于该模式在新浪网境外红筹上市时首开先河。当时,新浪网也打算采用普通的红筹模式上市,即:实际控制人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然后实际控制人通过离岸公司,反向收购境内的经营实体公司,从而将境内权益转移至境外,之后再由境外离岸公司申请在境外某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是,由于互联网业务(即电信增值业务)是禁止外资进入的,因而离岸公司(被视作外资方)将无法收购境内的经营实体。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律师设计出了“协议控制”模式,即:境外离岸公司不直接收购境内经营实体,而是在境内投资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为国内经营实体企业提供垄断性咨询、管理和等服务,国内经营实体企业将其所有净利润,以“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外商独资企业;同时,该外商独资企业还应通过合同,取得对境内企业全部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抵押权和投票表决权、经营控制权。后来这种模式被众多境外上市的国内互联网企业所复制,继而这种模式进一步扩大至出版、教育等“外资禁入”行业企业的境外上市。   红筹上市中的VIE结构   笔者近期整理了2010年赴美IPO企业清单,共计有42家企业(不包括APO买壳上市模式)。   其中大多数互联网、教育类公司,几乎都采用了VIE的红筹模式。那么究竟VIE模式是如何建立的,同时是否会触犯相关法律呢?在此,笔者仔细研究了包括诺亚财富、学大教育、麦考林、学而思、环球天下以及搜房网等系列公司的VIE模式,给大家一个简单的操作模式解析。   首先什么叫VIE?可变利益实体(Variable Interest Entity, VIE)是美国会计准则FIN46法案中关于被投资实体的一个术语。VIE是指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利益,但该企业本身对此经济利益并无完全的控制权,而实际或潜在控制该经济利益的主要受益人(primary beneficiary)需要将此VIE做并表处理。   VIE模式,2006年以前主要应用于互联网公司的境外私募与境外上市。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增值电信企业受到严格限制,在而互联网业务在我国法律上又归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聪明的基金为了绕开这些限制,发明了协议控制这种交易架构,后来该架构得到了美国GAPP的认可,专门为此创设了“VIE会计准则”,即可变利益实体准则,允许该架构下将国内被控制的企业报表与境外上市企业的报表进行合并,解决了境外上市的报表问题,故该架构又称“VIE架构”。通过“VIE协议”对内资公司(VIE)的经济利益进行控制,并将其利润转移至外商独资公司(WFOE),从而实现利润纳入上市主体。   VIE一般的做法,即风险投资和个人股东共同在境外成立离岸公司(如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然后离岸公司在境内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WFOE),以签订一系列协议的方式,使得境内公司的利润流入WFOE,从而可以体现在上市主体离岸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具体操作是怎么样的呢?笔者归纳了以下5个步骤:   第一步:国内个人股东设立BVI公司,一般而言,每个股东需要单独设立BVI公司   第二步:以上述BVI公司、风投为股东,设立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   第三步:上市主体设立香港壳公司   第四步:香港壳公司在境内设立外资全资子公司(WFOE)   第五步:WFOE与内资公司签订一系列协议,达到利润转移及符合美国VIE会计准则的标准。   可以看到很多公司一般都是设立开曼公司为上市主体,而在开曼公司下再设立香港公司作为境内全资子公司的母公司,这些有什么讲究呢?笔者查阅了很多资料,整理归纳如下:   开曼设立公司的优势:1)免税收优势2)股份转让低成本优势3)可以在香港和许多国家地区申请挂牌上市。而BVI公司基本不被任何国家接受上市。   BVI设立公司的优势: 1)免税收优势 2)资料完全保密,不要求公开财务状况或股东数据 3)注册较为简单,只需要股东和董事各一名(可以是同一个人),15天左右的时间就注册完成。   香港设立公司的优势: 1)具体业务操作方便 2)运营有关的税费比较低   那么VIE模式究竟有没有风险?从公司披露的风险来看,主要有如下风险:   1)政策风险:如果中国政府以后出相关政策,界定VIE模式的协议不符合国家法律程序,公司可能面临处罚。   2)税务风险:采取VIE模式签订协议,将涉及大量的关联交易及转移定价问题及反避税问题。协议的合规性起决定性作用。   3)外汇管制风险:通过协议转移内资企业利润至WFOE,在利润出境时可能面临外汇管制风险。   4)非直接控制风险:由于VIE模式下,上市公司对于内资企业没有股权控制,可能存在经营上无法参与和控制经营管理的问题。注: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土豆网离婚案,其实就是对内资企业股权的纠纷。   最后我们以诺亚财富为例,看看他的股权结构:   再来看看各个公司创立的时间。   学大教育的股权结构图:   安博教育的股权结构图   再来看看学大的公司成立时间   最后附上2010年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清单。   “非金融支付”短期内不会“淡出”网购   2011年05月22日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迟迟办不下“牌照”,让不少网购者纷纷提出质疑。今天,工商、银联、消协等部门答疑网民消费者,支付宝等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短期内不会“淡出”网购。   非金融支付服务遭遇信任危机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听起来有点陌生,其实这项服务早已走进了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据了解,这一服务正遭遇普遍的信任危机。   在国内人们熟悉的非金融机构支付平台以支付宝最为典型。据历城工商分局和消协人士介绍,从今年开始,不少网购者投诉支付宝使用不正常,并质疑支付宝一直没有运营牌照,可能会造成这一平台的信任危机。“网购难以保障,支付平台再出问题,网上市场更是雪上加霜”,一位资深经营网店的负责人如是说。工商人员答疑说,即使非金融机构不再被获准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网购者也无需担心网上支付问题。目前,支付宝等多种非金融支付服务仍然正常运营,尚未传出其无法申请运营牌照的任何消息。   支付平台服务提高准入门槛   支付平台服务将告别“百家争鸣”,准入门槛将从事第三方支付的范围进一步缩小。有关调查显示,国内3000多家第三方支付运营商目前提出有效申请的不到一成。   据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人士介绍,在央行出台这一管理办法前,任何市场法人都能通过提供支付服务“淘金”,这一行业几乎没有准入门槛。有关调查显示,该行业巨大的利润空间催生了洗钱、套现、赌博、欺诈、兜售用户信息等新型犯罪手段,还可能出现消费者预付金遭第三方支付组织非法挪用的问题。此次央行规定,企业要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通过市场规范,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第三方支付企业可能会被纳入央行监管范围,网络支付更有安全保障,而更多小企业则可能因为无法达到准入门槛,不得不放弃申请运营牌照。   金融机构纷纷涉足第三方支付服务   “银行与非金融第三方支付是既合作又抵触”,一位银行业人士坦言,持卡人通过非金融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银行失去了商户回佣,得不到任何收益。目前,金融机构“走红”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非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支付无法接入网银,其功能势必处于“残废”状态,那么我们的网购安全由谁来保障呢?有关人士指出,不少银行纷纷推出第三方支付服务,其金融机构的身份和便利条件,也更易保障网购者的利益。   据调查,当前国内网上支付市场主要存在三派。一种是独立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公司,如易宝、快钱。另一种平台其模式就是“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工具”,如淘宝网的支付宝、腾讯拍拍的财付通、易趣的安付通、百度有啊的百付宝等;第三种就是银行派,典型代表就是中国银联旗下的Chinapay。有关专家表示,从长远市场分析来看,银行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可能大举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网民网购选择第三方支付的余地会更大,支付服务会更加方便、快捷和安全。   (来源:济南日报 文:张良)   支付宝纠纷背后的潜规则   2011-6-18   来源:信海光   文章简介:该死的“潜规则”把事件搞的扑朔迷离,因为有潜规则在,阿里巴巴那些无奈的股权转移才得以发生,因为有潜规则在,马云等才有机会“不得不”接管了支付宝的资产。也同样是有潜规则在,雅虎软银马云才会陷入目前这种有嘴说不清的境地。胡舒立指责马云不讲契约精神,但契约精神是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上,而马云破坏的却不是规则,而是潜规则,这就比较令人纠结。   胡舒立说马云不讲契约精神,但契约精神是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上,而马云破坏的却不是规则,而是潜规则,但问题是...   现在,多日来围绕支付宝转让所引起的纠纷已经超越互联网界、风投界,而成为一个公共话题,各方纷纷对支付宝纠纷表明立场、发表看法,每个人眼里都有自己看到的一份真相,这使得一个原本应该简单明了的企业股权纠纷,变成了扑朔迷离的罗生门,比如,在马云眼里,支付宝纠纷是百分之百合法,而且符合大多数股东利益;在雅虎与软银眼里当然相反,而在著名媒体人胡舒立眼里看到的则是被违背了的契约精神,史玉柱把马云定位为爱国流氓,一些网友说马云是小偷,另外一些网友则说马云是英雄。   各方对支付宝纠纷得出截然不同的判断,当然有各人价值观本身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围绕支付宝纠纷本身确实有更复杂的事实真相与迷雾,支付宝纠纷不是一起简单明了的企业股权纠纷,影响支付宝命运的,除了规则,还有许多潜规则。   复盘支付宝股权事件始末,会发现引起纠纷的关键是2009年到2011年间的两次股权转移和一项协议控制的取消,在这几项操作之下,原来外资大股东控制的支付宝彻底变身成为一家内资公司。但本来经营的很好的支付宝为什么要进行如许折腾呢?这是因为,根据中国的法律,支付宝所涉及的电信增值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是禁止外资进入的,为了规避法律,同时又要保障投资者权益,聪明的中外律师们就设计出一项潜规则,即协议控制(VIE)模式,使外资大股东虽然无法直接通过股权控制企业,却可以通过设立特定公司以及特定协议获得企业的经营控制权。这一潜规则不是支付宝所独创,而是早已在众多境外上市的互联网、出版、教育等“外资禁入”行业企业中流行。当年,新浪、搜狐等既是以此路径登陆纳斯达克。   为了合法获得央行后来颁发的支付牌照,支付宝就要由外资独资企业变成协议控制公司,因此,在雅虎、软银等大股东至少是知情的情况下,支付宝进行了两次股权转移,把资产从原股东、阿里巴巴集团全资子公司转移到马云个人为大股东的浙江阿里巴巴(马云和阿里巴巴创始人之一的谢世煌控制,各占80%和20%的股份。),到此为止双方关系还算比较和谐,但谁知道,后来风波又起,今年第一季度,马云等管理层以设计协议控制“绕过”央行规定太冒险为由,否定了大股东对于浙江阿里巴巴的协议控制,这等于把支付宝价值几十亿美元的真金白银资产直接转移到马云等人手里,外资大股东立刻不干。   而协议控制的否定,也与所谓潜规则脱不开关系。按照潜规则,被外资控制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只要经过协议控制的洗白,是可以申领到央行颁发的支付牌照的,比如财付通、快钱就都申领成功,但从阿里巴巴透露的消息看,好像是潜规则里还有潜规则,或许是因为支付领域事关国家安全,又或许是支付宝做得规模太大,总之,尽管后来其它协议控制企业拿到了支付牌照,但阿里巴巴却根据自己获得的“一些更明确的监管口径”而决定不能冒险,为了确保牌照获得万无一失,必须先向央行证明中国人是支付宝的唯一实际控制人,是真内资,因此,为了支付宝的前途,为了大多数股东的利益,马云等毅然把外资踢走,接管支付宝财产。   很明显,是该死的“潜规则”把事件搞的扑朔迷离,因为有潜规则在,阿里巴巴那些无奈的股权转移才得以发生,因为有潜规则在,马云等才有机会“不得不”接管了支付宝的资产。也同样是有潜规则在,雅虎软银马云才会陷入目前这种有嘴说不清的境地。在最初的两次交易中,雅虎软银试图绕开法律通过协议控制的潜规则获得支付牌照,为自己争得最大利益,所以他们至少是默许了支付宝资产的转移,同时也有破坏中国法律的动机,这就导致在后来的纠纷中有嘴说不清。而马云亦是如此,他把支付宝资产变身的理由,完全是来自对央行潜规则的判断或者央行内部人的暗示--只有纯内资控制的支付宝才能够拿牌,央行事后至今不肯为他作证或出台明确规则,因此,外界才会有基于阴谋论的猜测,指责马云借口申领牌照夸张了央行的要求,以行巧取豪夺之实?   如果真像传言那样,财付通等后来因为协议控制问题被拖下水,遭到央行整顿,甚至牌照被收回,则马云可顺利洗白上岸,恢复名誉。   或许正是因为大家都是在按照潜规则行事,都有说不清的地方,支付宝纠纷的双方最终也没法彻底决裂,上不了法庭。   潜规则的背面是明规则,也就是规则的明确与透明,而支付宝纠纷暴露的正是中国市场上规则不够明确与透明的老毛病,中国概念股在美国上市都十年了,为什么“协议控制”还能够大行其道?如果外资的进入真的对相关领域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则应明确禁止并取缔,反之则应放开,但现实却是被绕过去的法规和协议控制长期尴尬并存,大量企业行走在灰色地带上。在申领支付牌照的问题上,马云反复强调“不愿去走冒险的路”,如果有透明的规则,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又何来冒险之说?   胡舒立指责马云不讲契约精神,但契约精神是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上,而马云破坏的却不是规则,而是潜规则,这就比较令人纠结。马云说:“我记得15年前,有人告诉我们做生意要遵守法律,今天他们却叫我们绕开法律。在阿里巴巴,我们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尽管太多互联网公司正在绕开法律,尽管当初阿里巴巴在上市的时候也曾有以协议控制绕开法律之实,但在台面上真理却是属于马云的,谁能否认遵守法律的正确性,谁又能否认浪子回头金不换之可贵呢?在支付宝纠纷中,史玉柱应该向马云道歉,因为马云不但爱国,而且不是流氓,他是积极守法的好公民,有关部门更应该汗颜,因为它对潜规则的默许,使守法好公民马云被迫处于破坏契约精神的嫌疑之地。   吃透内地现存的潜规则,确实有时候能够玩残外资,为国人争得眼下的经济利益,但这是否是值得称赞的“爱国”行为?天平的这一侧是价值几十亿美元的支付宝,但另一侧却是中国的国际信誉与中国人的商誉。对于外国投资者来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叫潜规则,从潜规则盛行的现状中他们只能看到“不确定的规则”、“不透明的规则”,或者事实上存在的两个规则,而这些规则非常有被选择性应用的可能,比如引资的时候讲潜规则,赚钱后讲明规则--这最终影响的还是外部投资者对中国市场的信任,而信任一旦丧失,再重建就难了。   或许马云把支付宝资产从大股东一方转移走有很现实的理由,或许也确实是在维护国家利益和阿里巴巴整个企业的长远利益,或许通过利益安排事件最终能够和谐解决,但总是难免会留下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比如雅虎可能会想,既然支付宝能够被转走,淘宝呢?比如持有中国概念股的海外股东会想,既然阿里巴巴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新浪、搜狐呢?事实上,在几乎所有以协议控制实现境外上市的公司上市材料中早都有关于中国法律的风险提示,比如,阿里巴巴在上市材料的“风险因素”一章中就有称,倘国内政府对阿里巴巴协议控制杭州阿里巴巴的安排裁定违规,则阿里巴巴的业务或会受重大不利影响。但由于过去一直没有遭遇真正的法律风险,所以,包括雅虎软银等投资者都没有真正把这些法律风险提示当回事,可以想象,支付宝纠纷必然会对未来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内部治理有所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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