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收入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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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 学习时长日均>3h ![]() 为方便大家备考,少走弯路,东奥小编梳理了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收收入划分。根据历年考试真题内容,税收收入划分考频较高,话不多说,一起来看看! 【内容导航】 税收收入划分 【所属章节】 第一章 税法总论——第五节 税收执法 【知识点】税收收入划分 税收收入划分 【提示1】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将税收收入划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划分进行了试点调整,中央政府分享50%,地方政府分享50%。考生应把握税收收入的基本划分规则。 【提示2】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收入划分 税种 中央固定收入 消费税(全部);车辆购置税;关税;船舶吨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地方固定收入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增值税(不含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资源税 【归纳】中央、地方共享收入的方式和比例 税种 中央收入 地方收入 增值税 海关代征的部分;铁路建设基金营改增划为中央收入的部分;其余部分的50% 税务机关征收部分扣除营改增固定给中央项目之后的50% 企业 所得税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海洋石油企业、各银行总行的企业所得税;除上述之外企业所得税的60% 除已列举收入归属中央之外的企业所得税的40% 个人 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之外的个人所得税的60% 除储蓄存款利息之外的个人所得税的40%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其他城建税 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其他印花税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资源税 其他资源税 ● ● ● 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收收入划分大家了解了吗?备考过程中若出现难以解决的难题,不妨来请教东奥注会名师刘颖老师,精编好课助力通关! 《税法》主讲名师:刘颖 授课特点:授课条理清晰,题目经典原创,引领行业前沿,将税法“碎”点归纳提炼、串联记忆。对考试重点、难点、疑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在学员中享有崇高声誉和影响力。 刘颖老师的2021年《税法》课程免费试听 注册会计师课程新升级,快来get喜欢的老师吧! 注:以上注册会计师考试知识点选自刘颖老师《注册会计师税法》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赞+1 打印上一篇: 税收范围的一般规定-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 下一篇: 税收立法机关-2021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 相关文章 ![]() ![]() ![]() ![]() ![]() ![]() 考试资讯 考试报名 | 准考证 | 成绩查询 | 证书领取 | 政策解读 考试资料 考试资料 | 会计 | 审计 | 税法 | 经济法 | 财管 | 战略 | 考试经验 | 考试大纲 | 免费答疑 辅导课程 专业阶段招生方案 | 综合阶段招生方案 | 免费试听 | 注会名师 | 直播课 | 产品常见问题 考试题库 每日一练 | 历年真题 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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