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关于新乡863科技孵化器项目征集入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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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关于新乡863科技孵化器项目征集入驻的通知

2024-07-16 03: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全校教师、学生创新创业,经学校考察,与新乡863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协商,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优秀科技成果和创新创业项目入驻,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地址

    国家863新乡科技产业园·新乡市新东产业聚集区(新乡市新长大道与新东大道交汇处南1000M)。孵化器情况见附件1。

    二、入驻项目优惠政策

    (一)新乡863科技孵化有限公司为入驻企业和项目优惠政策如下:

    1.入孵企业使用孵化办公面积租金免费三年。

    2.孵化器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包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代理记账、辅导上市、融资咨询等服务。

    3.孵化器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包括:软件测试平台、人才培训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云计算平台。

    4.孵化器提供金融服务平台:园区成立有初始规模500万元的种子基金;还包括各种风投、天使等金融服务机构。

    5.孵化器为入孵企业提供创业导师团队,帮助辅导入孵企业进行创业。

    (二)对于审核通过并且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招生就业处将给予适当的办公等启动经费补助。

    三、入驻项目条件

    入驻新乡863科技孵化器的孵化企业(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

    2.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到2年;

    3.企业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满3年的应及时毕业;

    4.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5.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6.企业租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

    7.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Ⅳ范围;

    8.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

    四、申报流程

    1.请有意申请入驻的项目填写企业(机构)入驻审批表(见附件2)。

    2.申请受理后,组织评审,确定入驻企业(项目)。

    3.确定入驻企业(项目)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学校拟于7月初对申请入驻的师生项目进行评审遴选。

    教师项目联系人:科技处 李勇超老师   

    电话:0373-3693603;Email:[email protected]

    大学生项目联系人:招生就业处 宋亚辉老师

    联系电话:3693390;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新乡863科技孵化器项目简介

    附件二:新乡863科技产业园企业(机构)入驻审批表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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