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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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公告〔2019〕63号
来 源:
海关总署网站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08日
标 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公告〔2019〕63号
来 源:海关总署网站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海关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08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公告〔2019〕63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8年第140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自2019年4月9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8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63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公告〔2019〕63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9〕17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8年第140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2),自2019年4月9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 2019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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