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留下林彪《571工程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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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留下林彪《571工程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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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蒋健

众说纷纭的《“571工程”纪要》“查获”经过

据我所知,采访过1980—1981年 “两案”审判的《解放军报》高级记者邵一海是最早披露《“571工程”纪要》“查获”经过的人。他在1980年代中期就撰文说:9月12日下午三点多钟,空军学院“接待小组”的老王(笔者注:即时任空军学院行政处副处长的王兰义)在林立果的空军学院秘密据点——“小楼”外面,最后一次看见林立果、周宇驰、于新野和程洪珍。9月“13日下午下班的时候,老王拿着当天的报纸,送到小楼去。同往常一样,他把报纸放在门口石阶上,用石块压着,就转身走了。”9月14日“晚上7点半,他又去送报纸。到楼门口一看,昨天晚上送的报纸,还在原地放着。楼内黑黑的,楼门掩着,没有上锁。”

出于保守小楼机密的考虑,老王离开时给楼门加了锁。当晚10点,“他又到小楼看了一眼,依然如故。”15日“晚上7点半,他又去小楼送报纸。看到小楼的一切仍同昨晚的一样:门还是他昨晚锁上的……他考虑再三,决定不顾不准进屋的规定,进去看看。”老王开锁进楼后,“一片凌乱的景象,呈现在他的眼前。”随后他去办公室向另一个负责小楼工作的人汇报了情况,然后找来两个人整理房间,稍后另两个负责小楼工作的人,W和G(笔者注:即时任空军学院副政委的王治松和时任政治处主任的高文勇),也来了。他们三人翻看了餐桌上放着的书本,其中有《格瓦拉日记》和那本写着《“571工程”纪要》的红色封面拉链本。

之后,“他们把看过的本子仍旧放在原处,大概是要让它等待自己的主人吧。”这三人经过商量,先后打电话找过于新野、程洪珍和刘世英,前二人不在,刘世英只是冷冰冰地回答:“等他们回来再说吧!”“那个‘罗列了一些条文’的本子(笔者注:即红色封面拉链本),使他们心神不宁。他们多次商量,要不要把这个本子拿出来。16日晚上8点,他们终于下定了决心,让人摸黑进小楼去,不开灯,不打手电,把这个本子拿出来了。”

“但是,中央已经发现了小楼这个反革命据点。17日,党中央、周总理派人来到学院,调查小楼情况。老王的心情更加紧张了。那个偷偷拿出来的本子,更加成了累赘。他们一会儿让这个保存,一会儿让那个保存,一会放在办公室,一会儿放在家里,不知如何是好……10月6日晚上,他们听到了‘九·一三’事件的传达,一个比他们可能想象到的还要严重得多的事实,无情地摆到他们面前。10月7日凌晨,老王终于把这个本子交给了学院的组织。9日,这个本子连同老王写的一份材料,经过空军领导,送给了周总理。”

在邵一海之后,“九一三事件”的当事人和研究者关于《“571工程”纪要》“查获”经过的各种说法陆续面世,比如:

原中央警卫团团长张耀祠回忆:在周宇驰自杀后,“从直升飞机上缴获了林彪反党集团阴谋政变的全部罪证《“571工程”纪要》、大小舰队的名单、机密文件、军用地图、金、钱等等。”

另外,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纪登奎也对人说过那架直升飞机上面有包括《“571工程”纪要》在内的“林彪反党集团的全部罪证”。

然而,有研究者指出:当时有件事情,引起了北京卫戍区司令员吴忠的注意。李伟信在供述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发动武装政变的情况时,曾提到他们制定过武装政变的计划。但在清点直升飞机上缴获物品时,并没有发现武装政变的具体计划。吴忠忽然记起李伟信在招供时,曾经提到过一组数字——“571”,会不会这组数字与其武装政变计划有关?吴忠连夜再次提审李伟信。李伟信招认,“571”就是林彪反革命集团武装政变计划的代号,全称是“571工程计划”。经吴忠追问,李伟信又供称:“571工程计划”是林立果亲自确定的名称,“571”是“武装起义”的谐音。后来,吴忠亲自带人在林立果设在空军学院的秘密据点中,查获了“571工程计划”的要点草稿。

不过,根据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吴德的回忆:“当天(笔者注:指9月13日)晚上,吴忠审问了李伟信。李伟信交待说他们有一个《“571工程”纪要》。吴忠听不懂,他当时只是想审清楚李伟信为什么要叛逃的问题,根本想不到他们还有个滔天大阴谋。吴忠拍着桌子骂李伟信说:你他妈的瞎胡说,什么工程不工程的!我们那时都在卫戍区,吴忠审完李伟信后对我说:这小子他妈的不老实。”吴德并没有说是吴忠亲自带人查获的《“571工程”纪要》。另外,吴忠本人也只是说:“审讯中李伟信讲过有个《“571工程”纪要》,引起我注意,我以为《“571工程”纪要》是一个工程上的东西,没承想是一个政治问题材料。”吴忠并没有说是他带人查获的《“571工程”纪要》。

然而,由于没有《“571工程”纪要》被谁遗留下来的目击证人,加上从未认真考究过《“571工程”纪要》能遗留下来的原因,因此关于《“571工程”纪要》真实性的质疑近些年来沸沸扬扬。这涉及到“九一三事件”发生的当夜谁最后一个离开空军学院的小楼?在王兰义发现红色封面拉链本之前,是否有其他人进入过该楼?《“571工程”纪要》是否真的是于新野所记?

是谁留下了《“571工程”纪要》?

在最后离开空军学院秘密据点的四个人当中,《“571工程”纪要》的载体——红色封面拉链本只可能在于新野或周宇驰手里,因此只有他们二人有可能把它遗留在空军学院的小楼里。那么,到底是于新野,还是周宇驰,把那个拉链本遗留在小楼一层的餐桌上呢?

我们先回顾一下当夜周宇驰和于新野各自的活动:

按照林立果离开北京前的安排,周宇驰留在西郊机场督促胡萍安排准备南下的飞机,并与林立果保持联系;王飞、于新野在空司大楼召集刘世英、鲁珉、贺德全、朱铁铮、郑兴和等开会,拟定南下广州的行动计划和人员名单。

依照计划,周宇驰原本将在13日7时带其家人同胡萍飞到山海关机场,然后与林彪一家坐林彪专机一起飞往广州。但是,由于林豆豆的告密,周恩来通过吴法宪向胡萍追查林彪专机的去向。胡萍“一面找人造假说谎应付追查,一面给周宇驰通风报信,要他打电话告林立果早打主意。”周宇驰得知周恩来、吴法宪查飞机后,赶紧打电话向林立果汇报,尚不清楚何处走漏风声的林立果决定连夜飞往广州。随后周宇驰回到空军大院安排家事。稍后,林立果察觉是林豆豆的告密导致周恩来、法宪的追查,仓促之间林立果决定北上,并在离开北戴河之前通知周宇驰马上取消南下计划。

从周宇驰接到林立果电话的反应——“去哪?去哪?北上?北上啊!”来看,林立果的这个仓促决定显然出乎周宇驰的意料。不过,他还是匆匆忙忙带着妻子王圣兰和两个儿子直奔西郊机场。但当周宇驰驱车到达西郊机场时得知吴法宪已经先他而到,他只好原路返回,并告诉他弟弟“吴法宪在机场呢,走不了啦!”他随后送弟弟去火车站,并请求弟弟将其大儿子带走。在把弟弟和大儿子送到火车站后,周宇驰又把妻子和小儿子送回空军大院的家,并告诉妻子“别等我了!”然后,周宇驰就去了空军学院的小楼。

于新野在周宇驰之前就到了空军学院的小楼。因为在部署南下广州的会议快结束时,周宇驰来电话告诉王飞:“暴露了,不搞了。”随后,王飞对大家说:“刚才我们讲的一切,统统作废,就当没有这回事。”并叫大家把会议记录全部销毁。散会以后,于新野电话告诉江腾蛟:“情况有变,解除一切任务,恢复正常,消灭痕迹。”然后,于新野就开车去了空军学院的小楼。

就是在小楼里,周宇驰同于新野、李伟信商定了出逃的事宜。出逃带给亲人的后果,周宇驰和于新野都十分清楚。而留下《“571工程”纪要》这个“罪证”意味着什么?我认为,他们是要晓谕天下、昭示后世他们做了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么,于新野和周宇驰,谁更有可能把《“571工程”纪要》遗留在小楼一层的那张餐桌上呢?

从心态上看,当时周宇驰和于新野都有了慷慨赴死的准备。周宇驰的大儿子回忆:“我父亲在九月十二号晚上已经有了赴死的准备了。因为没走成,他知道事情已经败露,前途肯定是凶多吉少,从西郊机场回来的路上,他的心情可想而知。他一边开车一边说:过去都说,人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我现在也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而于新野曾经说过:“革命就不怕流血,怕流血就不能革命!”而且他在“九一三事件”之前从广州给其妻子李雯写信说:“如果以后有什么事,两个孩子就交给你了。”他也准备去死了。

从机会上看,由于周宇驰叫于新野去西郊机场接陈士印时,就在一楼给陈士印打过电话,而且当周宇驰与来到小楼的陈士印谈话时,于新野、李伟信在二楼收拾东西,因此周宇驰完全有机会留下《“571工程”纪要》。

不过,倘若《“571工程”纪要》当时在周宇驰手中,由于他在接到林立果“北上”的电话后,就下了出逃的决心,因此他在来空军学院之前,就有更合适的留下《“571工程”纪要》的机会,假如他想那样做的话。另外,从他紧急时刻还在安顿其家人的做法来看,他还是对家人的命运抱有一丝侥幸心理的,因此不大可能留下《“571工程”纪要》给家人找更大的罪受的。这一点从他后来自杀前还不忘撕碎“林彪‘九八手令’”和“林彪给黄永胜的亲笔信”的举动上也可见一斑。

反观于新野,他是在周宇驰9月13日凌晨1点多钟到空军学院小楼后,才获悉林立果、周宇驰要出逃的决定,这个时候已经容不得他深思熟虑,只能靠本能和直觉行事了。仓促之间,于新野给其爱人写了一封信,这是他给家人的交代。我认为,于新野还留下了他书写并保存的《“571工程”纪要》,作为他给历史的交代。

那么,《“571工程”纪要》当时有可能在于新野的手中吗?不管是中发[1972]4号文件,还是1980年9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保卫部受“两案”办公室委托所做的笔迹鉴定书,以及知情者在21世纪的回忆,都说《“571”工程纪要》是于新野的手迹。既然这个“纪要”是于新野用铅笔做的他与林立果、周宇驰开会的一个记录,笔者认为,由他保存是情理中的事情。

至于同红色拉链本放在一起的那个空白笔记本,我认为,很可能是于新野为给爱人写信而拿出来用的。

为什么把《格瓦拉日记》和《“571工程”纪要》一起留下?

值得一提的是空军学院小楼现场发现的那本《格瓦拉日记》和格瓦拉其人。

格瓦拉,即切·格瓦拉(1928年6月14日—1967年10月9日),是一位极富传奇色彩的共产主义革命家。他参加过卡斯特罗兄弟领导的古巴革命,革命胜利后在古巴政府中担任了一系列要职,曾于1960年11月和1965年2月两度率团访问中国,并与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会过面。然而,充满革命激情的格瓦拉于1965年3月放弃了古巴的高官,先后到非洲和南美的丛林打游击,试图发动共产主义革命。1967年10月8日,因内奸泄密,格瓦拉及其领导的游击队在丛林中遭遇玻利维亚政府军伏击,格瓦拉受伤被捕,次日,壮烈牺牲。从此以后,格瓦拉一直被视为国际共运的英雄,并被全世界的左翼青年奉若神明。

1968年6月,古巴出版格瓦拉的《在玻利维亚的日记》。日记记载了格瓦拉在玻利维亚进行艰难的武装革命的细节,也包括他被捕前夕濒临死亡的处境。

1971年,我国有三个机构翻译出版了三种《格瓦拉日记》,即中共中央联络部出的《切在玻利维亚的日记》,三联书店出的《切·格瓦拉在玻利维亚的日记》,复旦大学出的《切·格瓦拉日记》。

我认为,依据王兰义的有关叙述来看,留在空军学院小楼餐桌上的那本《格瓦拉日记》,全名应为《切·格瓦拉日记》,它还有个“(1966年11月7日—1967年10月7日,在玻利维亚)”的副标题,该书由复旦大学拉美资料组1971年7月出版。而于新野最后一次去上海活动的时间是9月8日到9日,9月12日下午,于新野在北京还和当时正在复旦大学念书的王大璋有过不短的接触。这也就是说,于新野比周宇驰更有条件顺便得到这本书,并带在身边研读或消遣。

那么,于新野为什么把《格瓦拉日记》也留下来呢?笔者认为,他是想表明心志:他们出逃并不是叛国,而是像格瓦拉那样,继续为建立一个真正属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理想而战斗。

原载于《记忆》113期,有删减

作者: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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