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综合档案整理加工及进馆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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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综合档案整理加工及进馆服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023-03-14 14: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3月9日

公告期限: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宁波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小额物资(含服务、工程)采购办法》等精神,经研究,我委决定对“2022年度综合档案整理加工及进馆服务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综合档案整理加工及进馆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预算价

柒万伍仟元(¥75000元)。

四、项目概况

将宁波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文书、行政许可、科研等档案材料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加工服务,满足进馆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文书档案。预估数量1600件,25000页。工序:件号章、页码、目录、扫描、修图、装订、装盒。

(二)行政许可档案。预估数量1800卷。工序:卷内排序、目录、页码、内封面、装订、装盒。

(三)科研档案。预估数量400卷,8000页。工序:目录、页码、扫描、修图、装订、装盒。

(四)原直属单位档案进馆。共315卷(文书14卷约2800页,会计299卷,照片2卷153张)。工序:按进馆要求完善整改,制作目录(含人名约200个/卷),文书、照片扫描、修图,装盒、装箱打包、搬迁托运。

五、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

(一)整理制作

按照各门类档案相关标准进行档案整理制作和数字化加工。在拆除装订物时,必须注意保护档案不受损害,保持盒内原有文件顺序(除个别必须调整的页面在征得采购方同意后予以调整以外)。扫描工作完成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的保管要求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应注意保持档案的排序不变,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恢复装订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更换原档案盒(卷皮)、卷内目录和备考表。档案卷皮及盒封面内容补全,档案页码补全。

(二)档案扫描

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进行扫描。所有档案均须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采用≥300dpi 标准进行,照片档案、小幅面档案和其他特殊档案采用≥600dpi 标准进行扫描,并保持原档案方向,图纸扫描采用≥300dpi 标准进行。扫描文件采用 JPEG 格式封装备份。

(三)图像处理

应对扫描后的图像进行逐页纠偏、去污、图像拼接、裁边处理和排列顺序调整。图像偏度不得大于3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任何有效信息。

(四)图像储存

以目录数据库内该文件档号对扫描图像建立文件夹,并对文件夹内图像文件进行命名,数据文件电子影像储存格式为单页 JPEG 和多页 PDF 格式。扫描后的电子文件需要提交硬盘储存和光盘储存做备份之用。(硬盘及光盘由招标人提供)

(五)数据挂接

用挂接工具进行批量挂接,扫描图像文件应于文件目录数据进行挂接,比对、剔除重复文件,核对每份文件挂接后的页码、页数与前处理、扫描时填写的页码、页数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具体原因和处理方法。

(六)数据备份

备份采用在线、离线相结合方式进行,并检验备份数据能否打开、数据信息是否完整、文件数量是否准确,并在备份介质上做好标记和填写备份管理登记表单。

六、承办主体资格和服务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为独立法人,财务状况良好,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从事档案整理加工服务5 年以上,并建立质量控制、差错防范措施及严格的保密制度。具有档案工作上岗资质和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人员,具备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

(四)提供本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应具备档案工作上岗资质,档案整理服务工作经验3年以上。遵循我委档案管理制度,服务项目签订保密协议或承诺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服务项目,并能提供及时、准确、高质量的售后服务。

(六)须取得现场踏勘证明。

七.招标事项告知

(一)响应文件要求和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要求简洁明了,突出重点,应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书(均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介绍(有相关证书的附上复印件及照片);相关服务的案例;报价单;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响应文件于2023年3月21日12:00前交给本次采购联系人(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808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二)现场踏勘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必须于2023年3月16日14:30-16:30前来现场踏勘,取得踏勘证明后方能递交响应文件进行合理报价,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08办公室。没有来踏勘的供应商将不能参加此次招标。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23日9:30,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805室。

(四)评标方法:我委议标小组将从资质条件、服务能力和价格等几方面进行评判打分,得分最高者为推荐中标单位。

(五)中标通知

招标结果于开标结束当日通知。未获得中标通知及未获得进一步签约磋商谈判通知者,视为落标;我委不负责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和落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六)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同我委签订合同;此招标方案文件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同样受法律保护。

招标单位: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西北街22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5946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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