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建设中企业搬迁的经验与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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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建设中企业搬迁的经验与教训

2024-07-13 17: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三线建设中企业搬迁的经验与教训

发布时间:2023-11-30 来源:攀枝花中国三线建设博物馆 阅读次数:

 

在确立三线建设决策的同时、毛泽东多次提出一、二线重要企业向三线搬迁①。1864年8月、毛泽东在北戴河强调从新的战略方针出发要重新布局工业,明确提出:一线要搬家,二线三线要加强。② 由此,一线企业搬迁成为三线建设的重要一环。三线建设中的企业搬迁、既不同于日本侵华战火中企业被迫从沿海向内地转移,也不同于21世纪西部开发的做法,其中有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今天的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在某种意义上接替了当年的内地建设(包括“一五”时期的工业化建设和三线建设)。因此,在探讨新常态下如何转型、调整战略布局的今天、研讨三线建设的历史,包括其中的企业搬迁,仍有大量潜在的空间和价值。笔者在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过程中接触到一些三线建设的相关文献,试图从一个角度作初步探索、就教于亲历者和专家、学者。

一、搬迁总体部署的特色

(一)低投资、紧运行

毛泽东于1964年强调三线建设时,国家的财政收入只有2800亿元,却要投资1000亿元。投资比例接近38%,当年1-4月财政出现支大于收的情况,决定了基建计划绝不能超过1000亿元预算。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只能按较低投资的方案安排三线建设。

当时的国家主席刘少奇说,指标向高调容易,向低调困难,所以要留有余地。时任副总理的邓小平要求,年度计划也要留余地。各部门各地区,拿多少钱办多少事,只有中央规定的才能办,要减掉可以减的。这样,为搞三线而增加的投资,就需从内部调整;而且挤出来的投资必须省着用。当时决定从农业挤25亿元,从国防挤15亿元,文教挤10亿元,工业交通内部挤10亿—20亿,共挤出来60亿—70亿元搞三线建设,以便在战争的危险环境中使“屁股坐稳些”③。即使是挤出来的三线建设投资,仍导致国家财政支出中的积累率迅速提高。1964年初的财政预算曾接受“大跃进”的教训并受财政困难的条件约束,预算中积累率从1960年的42%降至19%左右,三线建设开始后,1965年的财政预算迅速增加到21%左右(第一个五年为24%左右)。④面临财力限制,为了落实三线建设计划,在 1964年8月国家计委召开的1965年年度计划座谈会上,时任计委主任李富春对原有城市的工业布局作了部署:调整第一线,积极建设第三线,就要控制第一线,特别是第一线的大城市。当时全国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有14个,9个在第一线,3个在第二线,2个在第三线。就是在第三线,从战略考虑也被认为目标太大了。因此,在工业布局上,第一线不上一个新项目;续建项目能缩小规模的就缩小规模,能“一分为二”的就准备“一分为二”,能够迁移的就迁移。

针对严峻的国际形势,三线企业的建设实施对口帮建,以老带新,企业搬迁的运作十分紧迫。1964年9月国家计委初步部署后,当年就有29个项目、近万职工迁建。在整个三线建设过程中,“低投资、紧运行”是贯穿始终的特点。

(二)建设三线与调整一线相结合

在“一线要搬家,二线三线要加强”方针指引下,企业迁移的部署十分复杂。刘少奇指出:“我们现在还要靠一、二线吃饭,一、二线的生产多增加一些,建设三线的力量就更加强大。”1964年全国计划会议之后,李富春于9月13日向毛泽东汇报了三线建设的初步部署和安排⑤:提出建设第三线,必须与调整第一线相结合,采取“停、缩、搬、分、帮”五种办法。迁移的不仅是企业,还包括科学研究机构、设计机构和大专学校在内。

从1964年开始,一些重要的工厂和车间,通过一分为二或全搬的办法迁移到三线。头两年冶金、一机、农机、化工、铁道、邮电六部先迁66个项目,加上军事工厂和其他行业迁的工厂,大约有 100个工厂或车间内迁。相应地,要把有关的科学研究机构、设计机构和大专学校内迁或一分为二。对于一、二、三线大中城市的老企业,首先是上海、天津、沈阳、北京、广州、武汉、重庆七大城市的重要老企业,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以利于整个工业技术的发展和帮助三线建设。

凡是新建的工厂,必须是“小而分”,而不是“大而全”,必须尽可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少占地,少用人,提高劳动生产率。非生产的建设,必须因陋就简。

1964年9月18日,薄一波就1964年和1965年工交企业搬家问题向中央和毛泽东提出报告,总的精神就是既要迅速行动,又要搬而不乱。对迁厂提出十个注意要点。国家经委与工交各部研究,提出了初步搬家方案。冶金、一机、农机、化工、铁道、邮电、石油、地质、建工等九部提出了初步迁厂方案。

搬迁项目的布点,要同三线地区整个工业布局统一安排。要认真贯彻执行毛泽东指示的多摘小城镇的方针,实行大分散、小集中,以达到战略隐蔽的目的。在具体布点时,要兼顾国防安全和经济合理。少数国防尖端项目,必须按照“分散、靠山、隐蔽”的原则进行建设,有的甚至还要进洞。一般军工企业和民用工业的建设,应当尽可能靠近原料、燃料、水源、电源,并且把一些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工厂成组地布置在一起,建成一些适当分散的工业点。⑥

(三)各地从实际情况部署

承担搬迁任务的各大区均积极响应中央的三线建设决策部署,并结合各区实际情况提出实施要领。时任东北局书记顾卓新结合以往东北经验提出,这次搬了以后,有了战争不怕,没有战争更好,布局合理了,好东西发展了。过去经验证明,搬要做好动员工作。要成套地搬,多的先搞分厂,过两年再变成独立的厂。可否实行包的办法,譬如东北包西北,华东包西南?现在就要派人前去勘查,要条块结合起来。比如,鞍钢可以搬出四座高炉、一个钢厂,搬走以后,鞍钢能力还是三四百万吨。打起仗来,整个农村都是三线,必须把农村搞好,不能设想都退到老山林里去。

华北区提出初步设想:关于一、二、三线的划分,京汉线以东和华北平原为一线,燕山、太行、吕梁、伊克昭盟、河套地区、晋西南为三线,其余地区为二线。为了更好地支援三线建设,一线还应抓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充分发挥现有企业的潜力,在高、精、尖、新方面多做一些工作。本区的三线建设应尽可能因陋就简,因地制宜,真正做到多、快、好、省。必须注意粮食、轻工产品、路、水、电的平衡配套。对过去已有一定工业基础的地区(如包头),在这次调整工业布局中,应适当地进行填平补齐,发挥其应有作用。在迁厂中对疏散人口问题,应一并加以考虑。

上海市时任副市长宋季文指出:关于沿海和内地的关系问题应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正确的认识。搬家不是消极的,应该是积极的,是为了适应备战的要求,为了工业的合理布局,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生产。从一线搬走一部分工厂以后,国家需要的许多军工、援外、出口、支农、市场等产品和财政收入,仍要依靠一、二线来解决。因此,一线留下来的工厂,一定要把生产搞好,一定要把工业革命搞好,一定要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只有这样,才能为建设三线积累更多资金,提供更多新的技术装备,输送更多的技术力量,也才能更好地担负起国家交付的各项任务。1958年以来的6年中,上海3/4的基建投资用于老厂的改造。上海搞出来的一些新技术的厂应该搬到三线去,但可以留一些种子,在上海继续搞。搞起来以后,再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搬到内地去,采取细胞分裂的办法。这样,可以搞得更快一点。

陕西认为,现有工厂都集中在陇海沿线的西安、宝鸡、咸阳等地。今后新建工厂,可摆在汉中、西侯线和陇县等地。甘肃提出,可以在天水摆些精密机械和仪表厂,在张掖摆些重型机械工业,在靖远摆些化学工业。河西走廊长达1100公里,在沿线建厂完全适合分散、靠山、隐蔽的原则,只要修很短的铁路支线和公路线就可以建厂。青海认为,为了改变原盐生产集中在沿海的局面,应及早开发柯柯盐湖。宁夏提出,今后建厂可放在石嘴山、银川、青铜峡、吴忠地区,可以综合利用该区的煤炭,发展化学工业。新疆提出,库尔勒地区可以作为新工业点。为了进一步摆开布局问题,必须有必要的铁路建设。中南区李一清指出,二线是三线的前沿、一线的后卫,二线有搬(搬出去)、有接(搬进来)、有建

(建设某些少数的或个别的新项目)。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有些产品有计划地多搞几个制造点。搬家应做到通、快、省、稳。通就是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此基础上做到快、省、稳。

二、搬迁项目的确立

长达十几年的三线建设有两次高潮。第一次是1964-1966年。第二次是1969—1971年。大规模的企业搬迁主要在1964—1970年进行。

(一)1964年搬厂的29个项目

经过全国计划会议讨论,确定在1964年立即动手迁建的共29个项目,9724人。其中,冶金部4项,550人:一机部2项,510人;农机部3项,1020人;化工部8项,2680人;石油部2项,110人;邮电部1项,820人;国防工业9项,4034人。这29个项目中,到四川的14项,到贵州的6项,到江西的2项,到云南、陕西、宁夏、青海、内蒙古、湖南和河北省张家口的各1项。这些项目大都迁到中小城镇或大城市的远郊区,只有少数几个工厂(或车间)迁到成都、重庆、贵阳市区,主要是加强那里已有工厂的生产能力,且人数不多。这些项目多数都可以利用已下马的现成厂房或者并入现有工厂。生产所必需的媒、水、电、交通运输都可以供应得上。⑦

(二)1965年搬迁的项目

中央确定第一批从一线搬往三线的项目原定226个,后经各部审查调整,撤销了18个,追加了6个,合计214个项目,至1965年上半年搬完了51个,预计到年底搬完127个,迁出职工约4.8万人,设备约6700台。

1965年1月,根据三线建设需要,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沿海省份部分重点大学科系,搬迁至中西部地区建设分校,首批院校有7所,分别是:清华大学无线电系内迁至四川绵阳(西南科技大学前身);北京大学数学力学专业与技术物理系、无线电系,内迁至陕西汉中(陕西理工学院前身);南京大学五个系内迁湖南常德桃源县开办分校(华南光电集团):上海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在四川自贡建设分校(四川理工学院前身);唐山铁道学院内迁至四川峨眉县(西南交通大学前身);大连医学院南迁至贵州遵义(遵义医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内迁至四川合川(中国矿业大学前身)。

(三)“三五计划”时期搬迁的项目

1965年8月21日,在全国基建工作会议上,谷牧作了三线建设搬迁工作报告,进一步讨论确定了今后搬迁的项目、原则及组织、政策。1966年计划搬迁建设152个项目。“三五”时期的搬迁规划,初步安排369个项目,加上1965年底可搬完的127个项目,1964年至1970年共搬迁近500个项目。从一线迁出的职工约19.8万人,设备约2万台。其中,1966年初步安排搬迁159个项目(包括1965年结转的87项),共需投资7.5亿元左右。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的报告,1964年到1970年底“三五”计划结束,全国约有380个项目、14.5万名职工、3.8万多台设备从沿海迁往内地。至1971年7月,“大约还有140多个没有完成”⑧。总计全国由内地迁往三线地区的项目和企业,大约有520多个。⑨

“三五”时期搬迁的项目,主要是生产常规武器的军工企业,为军工配套的金属材料、机电产品、高能燃料、橡胶制品等企业,生产民用关键产品特别是生产三线缺门或短线产品的企业,以及为国防尖端军工服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重要专业等。计划这批搬迁项目建成投产以后,加上新建的项目,三线地区的产品品种和生产能力将有很大增长,凡是一线能生产的产品,三线基本上都能够生产,中国工业布局将有很大改善。但这一计划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并未完成。

“三五”期间小三线建设开展的过程中,主要建设小型的属于地方的军工厂,大中型工厂远距离搬迁少。企业搬出比较多的是一线地区,即沿海的几个大工业城市和大工业基地。其中最多的是东北和上海。如上海机电局从60年代至1977年就有近百家企业抽调4万多名职工和近万台设备支援大三线工业建设。⑩(直至今日在三线地区仍能看到许多东北人和上海、江苏人以及他们的后代。)

(四)抽调建设施工力量

除了工业交通系统的企业和设计单位搬迁外,建筑工程部、煤炭工业部下属建筑工程企业都抽调大批施工力量支援三线。如贵州六盘水矿区于1965—1966年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汇集了近4万建设大军,许多单位都是成建制调迁的。又如1970年为确保“七一”出铁,冶金部一冶(武汉)、三冶(鞍山)、四冶(甘肃)、五冶(成都)、十三冶(太原)、十四冶(昆明)抽调精干施工力量与主力十九冶集中大会战。这是确保攀钢一号高炉1970年7月1日出铁的关键。

此外,交通部门从北京、河北、河南、山东、安徽等省市,抽调了1500多辆汽车、几千名驾驶员,同四川、云南的运输队伍一起,组成“ 钢铁运输线”,将数十万吨建设物资及时运到工地,保证了攀钢一号高炉按时出铁。

三、项目搬迁的实施

(一)搬迁的分工管理

为了加紧选厂、迁厂的各项工作,1964年12月13日,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发布《关于搬迁工作分工管理问题的通知》,要求工作必须按照统一计划、统一行动的原则进行具体包括:凡是从一、二线迁往三线的工业交通企业,国防工业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要由主管部门规划,报经中央批准后,立即行动;凡是没有规划或者有规划而没有经过中央批准的,都不得动手;工业交通系统的企业和设计单位的搬迁计划,由国家经委负责审查;国防工业系统的企业和设计单位、教学研究单位、大专学校的搬迁计划,分别由国防工办、国家科委、文教办公室负责先行审查,送国家经委统一安排。搬迁项目中的扩建计划和迁入地点,由国家计委负责审定。

搬迁计划的组织执行,由有关各“口”分别负责,国家经委负责抓总。具体工作由国家经委、计委、科委、国防工办、文教办公室各指定一位副主任,组成5人小组负责。

(二)搬厂的具体做法

在组织执行搬迁中,针对上海、天津等地和各部对搬厂工作中提出的许多具体问题,国家经委也作出了规定:“一分为二”的工厂(或车间)的关键设备或专用设备,应该首先满足三线的需要,有两套的搬走一套,只有一套的也坚决搬走。但是,如果时间来得及,可以另做一套支援三线;如果目前国家仓库中有现成可用的,也可以直接调到三线,不必拆迁。关键设备或专用设备搬走以后,不需要配套的就不配套了,必须配套的,不论是中央直属厂或地方厂,都由主管部进行统一安排在1965年的投资计划内。

搬迁的工厂(或车间),某些固定性的设备,如加热炉、冷凝器、化工管道、通风管道等,拆迁容易造成损坏的就不要拆迁。

“一分为二”的工厂(或车间),应该挑选优秀的管理干部、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成套输送,优先满足三线需要,保证新厂(或车间)及早投入生产。劳动力“一分为二”以后,原厂劳动力确实不足,需要补充时,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分别由主管部门和省、市在1965年劳动计划中调剂解决。需要补充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亦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分别由主管部门和省、市从其他企业中调配。

(三)搬迁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

处理搬迁企业职工的工资、劳保福利待遇问题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搬迁单位多,职工人数也较多,又多是搬迁到边远、偏僻的地区,生活条件差。为此,有关地区和部门首先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服从国家需要,同时,对于职工的实际困难,也应尽可能地给予解决。 国家经委1964年12月1日《关于搬厂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和国家建委1965年8月召开的全国迁建工作会议,对搬迁企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劳保福利待遇问题作了规定。总的原则是不降低也不提高:搬迁企业单位职工的原工资标准高于迁入单位(地区)的工资标准的,暂时仍执行原工资标准;低于迁入单位(地区)的工资标准的,应执行迁入单位(地区)的工资标准。如果迁入地区没有同类产业时,可以参照迁入地区相近产业的工资标准进行比较和确定。搬迁企业单位职工的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都按照迁入单位(地区)的规定执行。原来享受地区生活费补贴、地区津贴、林区津贴待遇的搬迁企业职工,迁到没有上述三种补贴、津贴的地区,而其同居家属仍留居原地的,可以仍发给原上述补贴、津贴标准的50%。如果由补贴、津贴标准高的地区迁到标准低的地区,而同居家属仍留居原地的,除了执行迁入地区的标准以外,还可以发给两地标准差别的50%。职工同居家属仍留居原地的,原来享受的医疗待遇和职工原来享受的冬季取暖补贴,可以暂按原有规定继续享受,费用由迁入单位开支。搬迁企业单位职工连家迁去安家有困难的,可以发给安家补助费,标准为职工、家属每人5元,每户不超过30元,费用在搬迁费中开支,等等。

搬迁工厂的职工,其家属是否能马上带去,可跟迁入的地方商量办理。最好能携带家属;如果暂时不能携带,也应争取迅速创造条件,在最短期间搬去。此外,如果夫妻都在同一搬迁工厂(或车间)工作,应当允许全家搬去:夫妻分别在搬往两个不同地区的搬迁工厂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地方商量,调到一个搬迁工厂或地区,一同迁走。

搬迁工厂的职工的防寒被服、蚊帐,需要补助的,经过职工民主评议酌予补助。所需棉花和布票由留给当地的机动布、棉花或者工会救济工人的布、棉花中解决。所需费用由职工本人负担,一次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动员职工互助,或者由行政借支,分期扣还。对少数经济确有困难的职工可经过群众讨论,由工会的救济费给予适当补助。

1971年内迁职工的家属随迁的只占百分之二三十,大部分留在沿海,长期分居两地带来许多生活困难,而且每年探亲增加国家开支,耽误生产。1971年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内迁职工家属的安置措施:迁入地区要主动与迁出地区协商,对家属内迁做出规划,并且根据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原则,自己动手解决房子问题,分期分批内迁。居住城镇吃商品粮的家属,不论迁出地区的城镇大小,应准予随职工内迁,并在内迁企业所在地落户口,家属户口在农村的,原则上也应当准予随同职工内迁,内迁后,可落农村户口,但个别确有困难的直系亲属,根据企业安置工作的条件,也可以落城镇户口。并规定内迁职工家属的工作安排办法。内迁职工的子女,已经下乡上山的知识青年,原则上不随职工内迁,需要照顾的(如独生子女),经迁入地区同意后亦可迁去。迁入地区可以招收为新工人,也可以和当地的知识青年一起,服从统一安排。

(四)搬迁后遇到的新问题

至1965年中,西南三省已有14个迁建项目建成投产,有44个项目正在施工,还有38个项目在做施工准备工作。情况表明,从沿海地区整套地迁进人员和设备比平地起家要快得多,是加快三线建设的有效举措。但是,这些搬迁项目,原来都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工厂同它进行协作,搬进内地以后,老的协作关系打断了,新的协作关系能否及时组织好,是一个大问题。工业生产中大的部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协作,但是大量小的零部件只能就地组织供应。

西南地区的机械工业当时担负这样大量的协作任务很吃力。如果勉强这样做,就有把一般修配任务和支援农业任务挤掉的危险。因此国家建委报告:现在应当立即抓紧对西南现有机械工业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组,并新建必要的配套厂,以便尽早解决迁建项目的协作问题。今后在三线地区迁建和新建工厂,应当事先充分考虑协作条件,并加以妥善安排。

此外,随着企业搬迁与建设,三线建设中新建、扩建了一批城镇,对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重视不足,安排不够合理也带来一系列问题。

四、三线企业搬迁的经验教训

(一)备战背景与强大的动员能力成就了企业搬迁

在“低投资、紧运作”的条件下,企业搬迁的困难不言而喻。在刻不容缓加强战备的形势下,中国共产党运用了在战争环境与和平建设中长期形成的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和组织调动能力。这种能力既来自新中国建立之前28年的革命战争、根据地建设的历史,也来自新中国建立后14年在政治运动、经济建设中进一步巩固的领袖与政党的威望。当年“好人好马上三线”的动员口号和荣誉感就是集中体现之一。这是搬迁得以动作的基础。

(二)分工管理与细节安排合理使搬迁得以运行

在和平环境中,企业从条件较好的一、二线迁至条件艰苦的三线,职工及家属生活安置、原料动力设备运转配套、交通通信、市政公用等一系列问题千头万绪不可轻视。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驾轻就熟的群众路线方法与丰富的工作经验保证了搬迁中分工管理和细节安排得体,是搬迁得以运行的重要保障。

(三)多重因素造成搬迁企业及其职工付出巨大

在低投资、紧运作,要求“分散、靠山、隐蔽”的背景下,数百企业、数十万职工家属转移,必然导致搬迁的企业和职工付出巨大。由于职工及家属的诸多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子女教育问题难以一蹴而就,在备战环境中形成的巨大动员力在和平时期遗留了众多问题,在和平时期难以持续。

正如攀枝花的全国人大代表1985年所言:攀枝花16个学校中的2万多学生都是三线的子弟。从恢复高考的1978年一直到1983年,连续5年没有一个考上大学的。所以三线人痛心于他们这一代人可以牺牲自已,但是儿女没有知识是最难过的。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三线建设做了大量的调整工作,多方弥补首次企业搬迁中的失误、缺憾与职工的付出,这是党和国家对历史负责任的表现。

(四)能否重建协作关系与市场网络、科学规划城镇决定搬迁的成败

企业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细胞。现代经济中企业间的供求协作关系尤其重要。在大规模、远距离的搬迁中,原有的供求协作关系必然要被新的替代。需要运用计划与市场多种手段形成新网络替代已被阻断的旧网络;企业的长治久安要以科学规划的城镇建设为基础。从长远的、可持续的视角考察,重建市场网络、供求协作关系与科学规划城镇建设决定搬迁的成败。

回顾历史,党和国家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中西部开发建设,先后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中西部开发。第一次是20世纪50年代以“一五”计划的156项重点项目建设为中心的大规模中西部新工业基地建设;第二次是1964年至1978年以战备为中心在中西部进行的三线建设,第三次是1999年启动至今正在进行的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总的说来,三次中西部开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阶段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思想探索和实践努力,是一个继承、发展和创新的过程。

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中西部开发具有新的时代背景和许多新的特点,但以往三线建设中的许多经验教训仍需研究与汲取,丰富的精神财富仍需扬弃,大量的物质财富仍是基础,如何持续发展仍是中西部开发的主要课题。三线建设研讨将为此贡献成果。

 

参考文献

①三线建设中企业经历了两次搬迁:1964-1970年的沿海企业迁入三线地区;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调整改造中的部分企业搬迁。本文阐述的是第一次搬迁。搬迁的不仅是工业企业,还有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设计机构等事业单位。

②陈夕总主编、陈东林执行主编:《中国共产党与三线建设),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73页。

③《邓小平关于长期计划问题的讲话》,1965年5月27日,载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58—1965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固定资产投资与建筑业卷》,中国对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第451页。本文以下凡引自此书的内容均只注明文献、名称和页码。

④《李富春关于一九六五年计划汇报提纲》1964年10月14日。

⑤《李富春给毛主席的汇报提纲》,1964年9月13日,第452页。

⑥《全国搬迁工作会议纪要(草稿)》,1965年9月2日,陈夕总主编、陈东林执行主编:《中国共产党与三线建设》,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182—185页。

⑦《李富春、薄一波、罗瑞卿:关于一九六四年搬厂问题的请示报告》,1964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于同月26日批准该报告,第494-495页。

⑧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家计委、国家经建委关于内迁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附件,1971年7月14日。

⑨陈东林:《三线建设历史概述》,陈夕总主编、陈东林执行主编:《中国共产党与三线建设》。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 年版,第14页。

⑩《上海机电工业对三线建设的贡献》,载倪同正:《三线风云》,四川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70页。

11秦万祥:《攀枝花钢铁工业基地是“三线”建没的成功典范》,载《中国三线建设研讨会论文集》,2015年3月。

12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二处:《三线——一个时代的记忆》,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年10月8日。

13《甘肃三线建设》,兰州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76页。

14《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搬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和劳保福利待遇问题暂行处理办法的通知》,1966年1月8日,陈夕总主编、陈东林执行主编:《中国共产党与三线建设》,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205-207页。

15《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关于内迁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1971年3月8日,陈夕总主编、陈东林主编:

16《中国共产党与三线建设》,中共党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275~276页。

17《国家建委党组关于西南三线建设几个问题的汇报提纲》,1965年6月14日,第462-464页。

18腾讯基宾访谈,陈东林:《三线建设军事上有成就经济上不划算》,2009年8月30日。

 

【作者简介】

董志凯,女,1944年生,上海人。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中国现代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经济史学会名誉会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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