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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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4-07-14 08: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告日期:2021-01-29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深圳市南极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 ZHEN AUSTRALIS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共和社区新和路沙一北方永发科技园 5 栋一层至四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 2,960.6423 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公司股东本次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2.76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1 月 2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1,842.5692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 月 29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一、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与京东方、合力泰、深超光电、华显光电、帝晶光电、信利光电、联创电子、同兴达、群志光电等国内知名的液晶显示模组厂商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由于下游产品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加之下游客户为了保证其自身产品质量的可靠性、企业运行的稳定性、经营成本的可控性,对供应商的选择均较为严格,一旦与客户建立起稳定的供应关系,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以上因素决定了公司客户集中的现象。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 1-6 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1.94%、91.24%、83.23%和 84.24%,占比比较集中。

若公司在上述主要客户的技术、经营模式及价格方面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跟进调整经营策略,或者主要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恶化,将对公司产品销售及应收账款及时回收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全球液晶显示制造业向我国转移,国内液晶显示行业和背光显示模组行业发展……[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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