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碎尸案,许国利要求宣告无罪:看得出来,他现在是真的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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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碎尸案,许国利要求宣告无罪:看得出来,他现在是真的害怕了

2023-05-19 21: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案件起诉至中级法院后,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提交辩护意见,并经开庭审理,当庭给被告人自行辩护的机会,展示所有证据,法官综合控方和辩方的意见,最终作出一审判决。 一起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三个不同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办理,命案需要经过两级检察机关审查。在目前办案终身负责制的背景之下,加之杀人碎尸案在当时轰动了全国,办案机关办理时更是慎之又慎,必然会指派经验丰富,能力强的办案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出现纰漏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案件出现错误改判的几率极小。

许国利提出来的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他揪着一审判决书当中的一些内容,按自己的思路想当然的提出来的。 二审的本质是对一审中的程序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进行判断,在没有新的证据又不能推翻现有证据的情况下,他只能从这方面找机会。 他提出来的改判其无罪,也就是他对一审否定成功之后的一个必然结果,他把这个作为一个要求明确的提出来,就是想把弓拉满,在二审的时候给自己加点砝码。 在我国的量刑逻辑中,杀人不一定会死; 如果杀人之后侮辱损坏被害人尸体,大概率得死; 如果碎尸,那是必死。 所以只要定了性是他杀人碎尸,是没可能把他拉回来的,他唯一的生路就是把这个案子从根上推翻了,这就是他在二审中做的。 看报道说他翻供了。

法院对口供的采信程度一般来说是越早做的口供采信度越高。 因为在几次口供当中,最开始的时候犯罪嫌疑人通常还没有建立起系统对抗审讯的心理防线和一套可以给自己脱罪并且完整的说辞。 所以公安机关在抓了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时间就要进行突击审讯。 再往后犯罪嫌疑人就有时间冷静下来琢磨怎么对抗审讯了,所以第一道审讯笔录往往被采信的程度是比较高的,后边犯罪嫌疑人越想越明白,就开始翻供了。 看这个许国利杀人碎尸是挺冷血也挺冷静的,这一段他在看守所里的时候,很可能会有号里多进的人给他出主意,这一类的主意大多数都是怎么赖账、怎么翻供。

所以呢,左右也是一个死,干脆就彻底翻供,他赌的是能推翻法院判定的他杀人的事实,按照他的性格和求生欲,反正也是垂死挣扎,怎么挣绷的劲儿大怎么来。 至于好多人说的他怎么这么不要脸啊之类的,对他来说是根本无所谓的; 一个,大部分社会上对他这个案子的评论他是听不到的; 再一个,别人怎么说对他根本不重要,他现在只想尽一切努力活下来。 从他这么干看得出来,他现在是真的害怕了。

我感觉很多人都理解错了。 他所说的判无罪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就是说,他声称,案件实体上,人不是他杀的,他现在不承认他杀人了。案件程序上,一审判决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可能部分供述需要排除非法证据(例如来源于刑讯逼供)。 这和认为“杀妻无罪”这种公元前都未必有过的价值观完全是不相关的事情,也不是像部分答案说的他在打拳。而是就像辛普森杀妻案,警方程序里有问题,导致证据链有疑点,疑罪从无的意思。至于他到底干没干,反正程序有问题,就不能导向完整正义的结论。

至于这案子程序到底有没有问题,这个我也不知道,毕竟也不是我代理,也没看见案卷。律师既然同意他扯这个犊子,可能程序也是有点小瑕疵的。 但是吧。。。我国实际上并不讲疑罪从无。而证据和供述的排非呢,要求“肉刑和变相肉刑”“使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才能作为非法证据强制排除,其他啥诱供啊,证据来源不明啊,那都是合法证据,或者“需补正后可以使用的瑕疵证据”。 所以吧,这位许某人基本凉凉了,他爱挣扎就挣扎一下,只会多挨点骂罢了。

我记得我有一次去杭州的看守所会见,我辩护的那个嫌疑人,他和我说: 朱律师,许国利你知道么,就在我隔壁监室。同监室很多人都在议论,说他这条命大概率是保不住了。 我当时没和他多聊,只是觉得,看守所里这些犯罪嫌疑人,在他们心中对这件事的看法,也是觉得许国利没救了,那应该是真没救了。大家不用笑这些嫌疑人懂什么,他们可能比普通人更懂刑法,因为在看守所里没事,要么和其他人聊罪名,聊刑罚,也会看一些书,尤其是法律读本。 我相信,许国利自己内心都不相信二审能改判。

但没办法,这次是生与死的抉择,他必须要垂死挣扎一次,哪怕给自己人生最后再留几个月。 每个人在死亡真正降临前,都会变得不淡定。是的,你看他一审庭审多淡定。但一审法官落槌的那一刻,他必然是慌了。 他可能原先觉得,认罪认罚可以判个死缓,留条命,所以一审认罪了。但理想总是美好的,现实并不如他意,所以既然认罪救不回一条命,不如就称自己无罪。反正都是挣扎。 之前有个百香果女孩案,一审判了死刑,二审广西高院上诉居然改成了死缓。一时惹来巨大争议。终于最高院指定广西高院再审,给了个台阶下,最终还是判了死刑。 百香果女孩案和许国利杀妻碎尸案,残害对象都是妇孺儿童,行为真的算得上人神共愤了。 所以,有了广西高院的试错,许国利这个案子就不会有他期待的奇迹了。

法律允许的最后的挣扎,那就让他挣扎一下吧! 要求无罪正好证明了他自己也没啥念想了,真觉得有希望还不如争取个缓刑什么的,可能性还大点。 代入身份反推,许国利问律师:“我还有活的机会么?”律师答:“证据确凿,无罪和缓刑都一样的概率。”许国利:“那就博一把大的,争取无罪。” 但如果律师回答:“无罪基本没可能,缓刑或许可以争取一下。”那许国利肯定会争取缓刑! 囚徒困境、博弈论、赌博心理,交替都有一些!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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