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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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常德市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08 18: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发〔2021〕4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高职院校中职部、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招生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严格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原则。全市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筹管理,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一审核下达,招录新生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一审核注册。

2.统一公开原则。全市中职学校必须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上实行招生学校办学条件、专业信息、招生信息及计划统一公开。市教育局组织编印《2022年常德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考指南》,免费向全市初中毕业生发放。

3.有序录取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本地中职学校招生录取组织工作,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做到规范、有序、按计划进行。中职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人社部门制定发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不得扰乱招生工作秩序。

4.自主选择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初中生源学校及中职学校应当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的自主选择权,不得运用任何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要求学生选择学校,影响学生志愿填报。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全市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成立全市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祖国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车立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唐立新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辉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市教育局职成科、基教科、社管办、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各区县市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职成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副科长及各区县市教育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市中职招生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招生对象

中职学校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不得录取未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各区县市生源情况,按照学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往年招生情况以及2.5+0.5学制能提供的学位数,下达2022年全市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全市所有面向初中毕业生招生的中职学校,都要纳入全市统一招生计划。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计划),以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通知为准。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最高限额管理,任何学校不得超限额招生。超计划招生不予注册,并扣减下年度招生计划,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由学校负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招生办法

1.市直招生办法

市直各中职学校面向市城区(含市直、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下同)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与市直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并轨,志愿可以跨类填报,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分类分批次录取。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办法另行通知。各初中生源学校要认真组织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学生填报率100%。

各中职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预录名单及时填报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按程序报市中职招生办审核,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市中职招生办统一印制且加盖公章。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的新生录取信息审核表,作为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其他生源,持毕业证书或相关证件直接到各中职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查同意,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批准,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优先安排录取批次,确保招生计划圆满完成。

2.区县市招生办法

区县市中职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上志愿填报与录取,具体办法由区县市教育局和人社局确定。

各中职学校在区县市的招生,由区县市中职招生办统一组织,经学校审查同意,报区县市中职招生办审核(办理学生档案移交手续),再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市中职招生办统一印制,加盖市教育局中职招生办、区县市中职招生办和录取学校公章。各中职学校应根据各批次区县市中职招生办提供的可录取学生信息,及时确定录取名单,报当地中职招生办审核,再报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备案。备案结果作为学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各中职学校不得随意变更录取结果,不得挖抢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挖抢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生录取后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取学校就读一个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七、招生宣传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和招生宣传工作。

1.全面使用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认真做好“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信息上传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各中职学校要对发布在省平台上的招生信息真实性负责。各地各校要及时将省平台网址及APP等内容推送至全体初三学生及家长。

2.编印发放《2022年常德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报考指南》着重宣传、介绍各中职学校的办学特色、开办专业、招生计划、师生风采、就业方向等基本情况,是学生及家长全面了解各中职学校真实信息的主渠道。《报考指南》由市教育局组织统一编印,免费向全市初中毕业生发放。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报考指南》发放工作,确保《报考指南》按时发放到每个初三班级,做到人手一册。市教育局对发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3.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活动。中考前夕,有条件的初中生源学校,要组织初中毕业生上一堂以职业生涯教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课,组织学生走进中职学校,参观学校教学实训场所,观看学校宣传专题片,听取学校负责人和优秀毕业生代表关于职业与就业、人生与发展的专题讲座,让学生了解职业教育,热爱职业学校。

4.开展入校招生宣传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中职学校由区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有计划的进入到初中生源学校开展招生宣传。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初中生源学校不得私自接受中职学校进校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前往中职学校参观交流。各初中生源学校要明确一名校级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为中职学校进校宣传提供必要条件,组织开好一次家长会,宣传解读好中职招生政策,鼓励更多的学生选择中职学校就读。

5.深入宣传招生政策纪律。督促指导各校将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致全省初三学生及家长的一封公开信》转发全体教师、应届初三毕业生及家长,做到人人知晓。中考之后,各中职学校和初中生源学校要安排学校教师继续做好初中毕业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落实,确保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在97%以上。

八、招生准入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中职学校跨市州招生必须经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再报生源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市外中职学校来我市招生审核备案信息。对未经我市中职招生办批准的市外中职学校在我市招生,各地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市中职招生办举报。我市中职学校在市外招生,也要遵守省教育厅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招生秩序。

九、工作措施

1.建立机制。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协调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行中职教育招生统筹管理。认真落实普职协调发展的要求,将区域内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职教育。各级教育、人社部门和中职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全面领导和监管责任。各区县市教育局、人社局要切实加强本区域中职招生组织和管理,确保本区域内中职招生有序、按计划进行,确保本区域内中职学校和有招生计划的市内外中职学校全面完成招生任务。

2.严肃纪律。市、县教育、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违规违

纪招生行为的监管与督查,重点查处初中生源学校和教师控制生源定向输送民办学校获取不正当利益、中职学校买卖生源、相关审批和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招生期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各地各校招生工作调度与督查,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3.加强考核。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将中职招生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区县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将中职招生宣传、招生秩序、招生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对区县市教育政府履职、年度工作考核和真抓实干激励督查重要指标。区县市教育局将所属初中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宣传、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职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等,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全市中职学校阳光招生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772138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817509。

全市中职学校阳光招生举报电话: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771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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