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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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07-16 07:3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益赫建发〔2021〕5号

 

 

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知

 

区质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长假后全区建筑工地将陆续复工,外来务工人员将大量进入施工现场,新进人员和转岗人员增多,施工机械设备也需重新调试和检测。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复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复工开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抓好节后复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领导带班制度、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分部分项施工监管责任,督促各参建分包单位、分包班组、按拆装租赁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查找复工开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措施,及时了解各工程项目新进、转岗工人情况,并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确保2021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为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扎实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承建的每个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必须要留有排查、整改记录。检查要突出6个重点:一是要加强复工条件检查。督促指导各建筑工地全力做好复工复产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防控体系,及时储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在工地出入口建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详细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严格核实身份证号、来源地址等详细信息,及时做到对外来务工人员做到隔离观察14天的防疫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全封闭管理制度,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出入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并对所有活动场所开展全方位的消毒作业。二是要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到岗履责;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验检测单位要严格落实各自安全生产责任;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三是要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模架系统和起重机械设备、临边洞口防护、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要做好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四是冰冻雨季低温施工安全管理。各在建项目部要检查雨雪后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围墙围挡、排水系统、深基坑、安全防护设施、建筑工地临时宿舍用电、用火、用气等隐患排查消除情况,确保边坡基坑支护工程的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稳固,脚手架工程无摇晃、变形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附着稳固牢靠,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和灵敏可靠,宿舍、办公室等临建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完好,无漏、塌、倒现象,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防雨雪措施完好,临时用电线路无漏电、腐蚀、松动等现象,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和消防通道畅通。五是要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要做好砂石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管理,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发证照的土方、运渣车辆进行土方开挖和渣土运输。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认真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列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六是要切实加强节后复工作业人员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节后复工,要重视和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安全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施工企业要促使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本项目危险场所、防范措施、基本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劳务单位要负责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必要安全教育培训,严禁将未经安全教育人员直接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三、切实加强节后复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区质安监站对全区在建项目组织开展复工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凡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经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安全检查的,或未经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安全生产可靠性的检测、检验和评价的,隐患未消除且相关项目责任主体未签署复工意见,一律不得复工;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到岗的,一律不得复工;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一律不得复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的,一律不得复工。督查期间,对未达到复工要求而盲目开工的,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按规定程序上报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考评不合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同时对复工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的工作人员严厉问责。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2日        

 

 

 

 

 

 

 

 

 

 

 

 

 

 

 

 

 

 

 

 

 

 

 

 

 

 

 

 

 

 

 

 

 

 

 

 

 

 

 

 

 

 

 

 

 

 

 

 

 

 

 

 

 

 

 

 

 

 

 

 益阳市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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