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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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2-08 07: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市局直属各单位,各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47号)要求,市局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认真组织落实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市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挂网公开,方案的制定、公开及具体工作实施情况纳入上级机关政务公开检查监督范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政务公开要点任务分工的落实。对方案已明确牵头单位的项目,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会同各配合单位组织落实,并在实施过程中抓好协调督办,对项目实施效果负整体责任;各配合单位要按分工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对方案未明确牵头单位的项目,由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贯彻落实。

  二、及时报送实施情况

  各单位要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工作开展情况,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收集相关报道或网页图片资料等。按照《市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分别于9月26日、12月26日向市局政务公开办报送第三季度、全年的各项目推进落实情况,包括开展的工作及效果,并附工作台账、相关文件及相关截图资料等。

  三、加强实施效果考核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工作已纳入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市局也将此项工作纳入审管工作考核。市局政务公开办要认真审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情况,结合网上核查和上级机关的检查通报情况,综合提出考评意见,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0日

                                                                                                        (联系人:邱志强、陈瑾,电话:28572、28576)

  广州市公安局2021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指挥中心调研处

  2. 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市局直属各单位

  (二)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3. 积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警保部

  4. 按照市财政局要求,配合做好相关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5.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市局直属各单位

  6. 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按照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办)的有关要求,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7. 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开展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

  市局直属各单位

  8. 要结合全市新闻发布会计划,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指挥中心宣传处、审管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落实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9. 按照《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和《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审管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落实

  10.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市局直属各单位

  11. 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

  12. 有效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融合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13. 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按照市政数局的要求,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4. 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市局直属各单位

  15.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指挥中心宣传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16. 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市局直属各单位

  17.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与公安工作相关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指挥中心宣传处、网警支队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18. 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在本机关网站上及时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市局直属各单位

  19. 推进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

  (二)完善平台建设。

  20. 不断完善“广州市公安局”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确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数据集中汇聚在集约平台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共享共用。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指挥中心宣传处,科信处,审管处,国保、网警、预审、治安、刑警、交警、出入境、户政、禁毒支队,水上分局

  21. 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指挥中心宣传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22. 2021年底前,“广州市公安局”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指挥中心宣传处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3. 对国家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各领域,各单位要积极履行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切实对各区分局相关业务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市局直属各单位

  24. 各区分局要持续做好本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对已经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各区分局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25. 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审管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26. 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程度。

  27.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市局直属各单位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28. 严格落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审管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工作指导。

  29. 市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市局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市局政务公开工作。

  审管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30.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市局直属各单位

  31.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审管处

  32. 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审管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落实

  (二)狠抓任务落实。

  33. 建立本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市局政务公开办。

  市局直属各单位

  34.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审管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落实

  35. 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审管处牵头,市局直属各单位配合

附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新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中国政府网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省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国家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做好更新发布,切实做到平等准入、开放有序。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一视同仁公正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扎实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挖掘国内市场潜力,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避免设定过高的解读率考核指标催生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集中统一公开,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现行有效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对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推进省级政府、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中国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稳步推动设区的市、自治州开设政府公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尚未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国务院部门,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标准指引。已经出台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国务院部门,要对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基层政府要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在2021年底前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2021年底前出台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三)狠抓任务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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