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我国兴修水利的探索实践及其基本经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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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初我国兴修水利的探索实践及其基本经验【2】

2024-07-13 16: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二、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增产增收为目的的农田灌溉水利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国家在水利建设方面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严重威胁的大江大河的治理。但同时,为了快速恢复国民经济,对农田水利建设也十分重视。新中国成立之初,就确定了“防止水患,兴修水利,以达到大量发展生产的目的”的水利建设的基本方针,并要求在这一原则下,“根据不同的情况和人力财力及技术等条件,分别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并发展防洪、灌溉、排水、放淤、水力、疏浚河流、兴修运河等水利事业”。[ 李葆华:《当前水利建设的方针和任务》(1949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农业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443-444页。]1950年12月,政务院又专门制定了《兴办农田水利事业暂行规则草案》,明确了指导农田水利建设的领导机关、资金来源、人力物力的使用、施工步骤等相关问题,为兴办农田水利作了具体规定。[ 参见《兴办农田水利事业暂行规则草案》(195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农业卷),第494-495页。]但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人力、财力和物力的不足,当时水利建设的重点只能是以防洪为目的的大江大河的治理。1950年水利部工作报告中说:“就全国范围来说,防洪排水约占全部事业费的73%,开渠灌溉约占19%,勘测研究约占4.7%,其余约占3.3,又表现了本年全国水利工程以防洪为重点,并兼顾到开渠灌溉,及勘测研究。”[ 《水利部工作报告》(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农业卷),第447-448页。]

到了50年代前中期,随着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正式提出,以及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蓬勃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进行较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有了一定的条件基础。

1953年3月6日至17日,水利部召开农田水利工作会议,对前几年的水利建设进行了总结。在总结中,水利部对群众性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根据目前农村分散的小农经济特点及目前国家财力、工业化的程度,以开展群众性的小型水利最为有效。”通过对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水利部提出,“1953年以及今后的农田水利工作的方向”,“应该着重开展群众性的各种小型水利,整顿现有水利设施,加强灌溉管理,发掘潜在力量,以扩大灌溉面积”。[《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60-264页。]5月6日,水利部党组将这次会议的综合报告上报中央,中央批准了这个报告,并且指示:“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现时应将重点放在开展群众性的各种小型水利。”随同这个指示一起下发的,还有《中共热河省委对发展农村小型水利的几点意见》。同年10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又进一步提出,“今后农田水利工作,除了比较大型的灌溉工程,应由国家办理外,应根据广大群众‘需要、可能、自愿’的条件,大力开展兴修群众性小型水利”。并明确要求:“在南方应以整修兴修塘坝堰小型水库及添置龙骨水车等提水工具为主,着重地上水源的利用。在北方则以整修兴修小型渠道、打井贷水车为主。”[ 《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三处:农田水利情况和存在的问题》(1953年10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农业卷),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年版,第624-625页。]

从1953年开始,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以农田灌溉为主要内容的小型水利建设,特别是原来农田水利建设所占比重较少的华东、中南等地区。比如华东地区的浙江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水利建设以防洪为主。从1953年开始,逐步实行“旱、洪、涝兼治,蓄、引、提结合”的治理措施,从单一治理发展到综合开发利用,以小型为主,大、中、小结合,建设了多种多样的农田水利设施。中南地区的湖北省,在1953年连续两次召开重灾区水利会议,强调今后水利工作的方针,以兴修小型农田水利为主,至1954年春天,就完成各种小型水利设施建设7.4万多处。

随着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和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也逐渐与之结合起来。早在1951年12月15日中央印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通知中,就已提出人民政府应该适当地采取一些办法援助修水利、修滩、造林等的互助组和合作社。1954年中央批发农村工作部《关于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的报告》,提出:“国家水利部门必须善于把农民的人力、财力组织起来发展小型水利,并有效地从技术上帮助他们。”[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729页。]1955年8月,华北五省区农田水利工作会议召开。经过讨论,一致认为应紧密地结合互助合作的发展,“争取在今冬明春掀起一个广泛的群众性兴修农田水利的运动”。10月16日,中央同意了水利部党组报送的《关于华北五省区农田水利工作会议纪要的报告》,并提出“第一个五年计划全国农田水利任务由7200万亩增加到1亿亩”,要求开展一个规模宏大的农田水利建设运动。[ 参见《当代中国的基本建设》(上),第49页。]这期间,毛泽东在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所写的按语中提出:“每县都应当在自己的全面规划中,做出一个适当的水利规划。兴修水利是保证农业增产的大事,小型水利是各县各区各乡和各个合作社都可以办的,十分需要定出一个在若干年内,分期实行,除了遇到不可抵抗的特大的水旱灾荒以外,保证遇旱有水,遇涝排水的规划,这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在合作化的基础之上,群众有很大的力量。几千年不能解决的普通的水灾、旱灾问题,可能在几年内获得解决。”[ 《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50页。]从而掀起了农田水利建设的一个高潮。据统计,1953年至1957年我国共扩大灌溉面积约21808万亩,平均每年增加约4360万亩,而在1956年一年,就新增灌溉面积11870万亩[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农业卷),第683页。]。

关于这一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在1955年8月曾进行过总结。他认为,成功的经验主要有三条:第一,正确贯彻中央农田水利方针政策,因地制宜地普遍开展民办公助的群众性农田水利;第二,在党政统一领导下,统一安排,使农田水利兴修工作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第三,贯彻了“多受益多负担,少受益少负担,不受益不负担”的合理负担政策。[ 邓子恢:《农田水利建设中的经验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农业卷),第629-630页。]这一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对于减轻水旱灾害的威胁,促进农业生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诚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57年《关于今冬明春大规模地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中所指出的:“1955年冬和1956年春高潮时期的缺点主要是:在规定水利任务计划时,有些地区数字偏大一些,与当时的农、副业生产结合不够,有些地方未充分与当地群众协商,有过某些强迫命令的现象。其次是工程多样性和因地制宜不够,有些地方强调工程的单一化,如过分强调打井,计划定得过死等。此外,对当时的兴修水利运动的具体指导不足,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纠正缺点不够,因而有些地方曾经产生了浪费劳力,引起群众不满的现象。”[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第567-568页。]当然,这一时期农田水利建设的成绩还是主要的。

三、“大跃进”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热潮

1958年,基于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普遍要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速度的良好愿望,我们党发动了“大跃进”运动。在1958年5月召开的八大二次会议上,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从此,农业生产建设方面“跃进”式发展的要求和速度不断增高。作为“农业的命脉”的水利建设,也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

应该说,伴随着“大跃进”发起的兴修农田水利的热潮,是1955年冬季和1956年春季农田水利建设高潮的延续和进一步发展。自1955年冬季和1956年春季兴修水利高潮以来,虽经周恩来等人的努力,进行过一些压缩调整,但速度一直没有降下来。1957年8月全国农田水利会议召开,提出了1958年及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的工作指标。对于今后农田水利工作的任务,会议提出“要在1967年以前基本消灭普通的水灾和旱灾”。[ 何基澧:《1957年全国农田水利会议总结》(1957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53-1957)》(农业卷),第677-680页。]1957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大规模地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决定提出:“为了更好地迎接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到来,实现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的需要,我们一定要在今年冬季,集中大力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运动和积肥运动。”决定还规定了“根据我国农田水利条件的有利特点,必须切实贯彻执行小型为主,中型为辅,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兴修大型工程的水利建设方针”。决定还对运动的领导、规划、政策等作了说明和规定。[ 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0册,第567-572页。]其后,党的八届三中全会又下达了“多、快、好、省”地发展农业的方针,为大规模兴修水利吹风鼓劲。全国各地重又掀起了兴修农田水利的热潮。

以河南省为例。1957年,河南省根据此前治理漭河的经验,又开启了沙颖河的治理工程。12月10日,河南省委召开“沙颍河治理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发动群众修小型水利,总结经验。会议根据漭河治理经验形成了“以蓄为主、以小型为主、以社队自办为主”的“三主”治水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1958年,河南省宿鸭湖、白龟山和昭平台水库相继开工建成;与此同时,各地区和各县也掀起了兴修小型水库的高潮。在“大跃进”运动中,仅水渠一项河南省就修建了共产主义渠、东风渠、红旗渠、人民跃进渠等重要灌溉渠道。

根据河南省提出的“以蓄为主、以小型为主、以社队自办为主”的“三主”治水方针,1958年3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进行推广。到了1958年8月,人民公社化运动又在全国开展起来,以人民公社为载体,农田水利兴修热潮进一步高涨。8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水利工作的指示》。指示肯定了1957年冬季以来农田水利建设的成绩,肯定了“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的“三主”治水方针,认为这是“做好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基本关键”。根据1957年冬季以来所取得的农田水利建设成绩,指示提出:“只要再苦战两冬两春,全国现有耕地,基本上完成水利化是完全可能的。”并按照这一目标下达了1959年农田水利建设的任务,即“拟定1959年扩大灌溉面积4亿9000万亩,治涝面积7281万亩,初步拟做的土石方961亿公方”。[ 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456-458页。]这就将《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在12年内基本上解决一般性的水旱灾害目标,大大提前了。

1959年,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的速度按照1958年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指示》的要求快速发展。9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大办水利好得很》,认为新中国成立的大量水利工程建设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取得的伟大成绩。而且已经完成的水利建设不是太多了,而是还很不够,要求还要继续用很大力量去做。

农田水利建设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少的问题。铺设的摊子过大,开工的数量过多,工程的质量达不到要求,管理水平跟不上,建成的水利工程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其中的主要问题。因此,到1960年,在继续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中央也采取了一些调整措施。6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水利建设问题的指示》,决定“今冬明春的水利建设,只搞续建工程和配套工程,不搞新建工程”。同时,指示还针对农田水利建设中占用农村劳动力过多进行了纠正,规定“每年冬春用于水利和农村基本建设的劳动力必须切实遵守中央‘三三制’或者‘四一制’的规定,即在冬季的一百天中,用于水利和农村基本建设的劳动力,只能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绝对不准超过”。[ 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415-416页。]但是,兴修农田水利仍是当时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三年“大跃进”时期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规模是空前的,也超过了其后40年中的任何一个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在“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的“三主”治水方针指导下,农田水利建设开展了广泛的“全民大办”运动。据统计,从1958年到1960年,水利建设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75.95亿元,这其中还没有包括各省市自治区在“全民大办”运动中投入水利建设的劳动投资,而这一投资一般占各省区农业劳动力总数的20%至30%,最多的达80%。[ 参见《当代中国的基本建设》(上),第104页。]

1961年中共中央批转了水电部党组《关于当前水利工作的报告》。在报告中,水利电力部对三年“大跃进”时期的水利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肯定了这三年水利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但更多地是总结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报告认为:“问题主要是:(1)尾工配套任务大;(2)移民未安置好;(3)冀鲁豫部分地区发生碱化和水利纠纷;(4)老工程失修,破坏严重;(5)管理工作跟不上。”其中,“中心问题是管理工作跟不上”。[ 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859-860页。]

总的来说,三年“大跃进”时期的农田水利建设,规模宏大,建设速度快,建成了一批大中型的水库和众多的小型水利工程,扩大了农田的灌溉面积,提高了抵抗水、旱灾害的能力。但同时,由于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决策和规划不能从当时的实际出发,一味追求数量,盲目施工,致使这一时期动工兴建的项目,除少数能够按期完成并真正发挥作用外,大多数项目或则在后来的调整中缓建、或则勉强续建而又难以发挥效用、或则干脆半途而废,造成了大量的浪费,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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