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美国宪法主要起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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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 美国宪法主要起草人
美国的独立战争后,建立邦联制,但政治上的松散状态无法形成 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稳定统治秩序,保护国家的利益与主权。以下是 店铺为你整理的 1787 美国宪法主要起草人,希望大家喜欢 ! 1787 美国宪法主要起草人
1777 年大陆会议制定的并于 1781 年批准施行的《邦联条例》规 定,由当时 13 个独立州组成邦联制国家。邦联政府的权限很小,不能 有效地行使国家职权。鉴此,邦联国会于 1787 年 2 月邀请各州代表到 费城召开制宪会议 , 修改《邦联条例》。
5 月召开会议 , 出席的有 12 个州 ( 罗得岛州除外 ) 的 55 名代表, G. 华盛顿任主席。主张废除《邦联条例》、重新制定新宪法的代表占优 势,使这次会议成了全国制宪会议。出席会议的大都是资产阶级和种 植园奴隶主的代表,由于利益不同,大州与小州之间又存在着矛盾。
经过长时间的秘密讨论,直至 1787 年 9 月 17 日才通过新的宪法 草案 , 交由各州批准。全国围绕新宪法的批准问题展开广泛的激烈讨论。 1789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美国第 1 届联邦国会宣布《美利坚合众国宪 法》正式生效。
修正草案:
1787 年制定的宪法没有把独立宣言和当时许多州宪法中所列举的 民主权利包括在内,没有提及言论、出版、信仰及其他公民自由。因 此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反对。马萨诸塞州、弗吉尼亚和纽约等 5 个州在批准宪法时就曾强调必须修正。以后在广大人民群众和一部分 资产阶级民主派的强烈要求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影响下 , 经 J. 麦迪逊 等人的倡导 , 提出 12 条修正案。
1789 年 9 月 25 日国会通过 10 条修正案 , 交由各州批准。从 1791 年 12 月 15 日这些修正案得到批准起 , 开始生效。这 10 条修正案通称 《人权法案》。主要内容是宣布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和宗教信仰 等自由,规定非依法律不得扣押人、捕人、搜查及没收财产以及刑事 诉讼案中的被告有权要求迅速公审和律师辩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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