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病种数量重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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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年报(不同年份的理赔年报,数据不太一致,但所占比例相差没有太多)上显示,「恶性肿瘤」,占了理赔比例的70%-80%左右,在所有病种中,占比最高。 最高发的前六种重疾,占了理赔比例的90%左右;而前25种,占理赔的比例高达95%以上。 02 重疾险,包含这些高发的重疾吗?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到底保哪些疾病,保多少种,怎么保的,有什么不同吗?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行业规范,即「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帮大家对重疾险做了统一规定和约束。 1、6种必保疾病 截自「规范」 也就是说:这6种必保疾病,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都必须包含,定义一样,赔付标准一样,没有区别。 截几家保险公司重疾险的前6种必保疾病的定义感受一下。 分别摘自不同保险公司的6种必保疾病 分别摘自不同保险公司的6种必保疾病 你们看出来有什么区别吗?不同保险公司对同一个疾病的定义,甚至连字数和标点符号都一样。 除了这6种必保疾病外,重疾险还保哪些高发疾病呢? 2、19种高发疾病 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规范」规范中,除了6种必保疾病外,还增加了19种高发的重疾病种(包括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等),各保险公司可以选择是否使用。 各保险公司为了响应市场的需求,目前的重疾险,基本上都增加了这19种高发疾病。 不过在实操过程中,「规范」允许保险公司对这19种疾病中的其中某些疾病的保障责任做保障年龄的限制。 截自「规范」 例如:某些产品,对双耳失聪、双目失聪等,有年龄限制,被保险人的年龄必须在3周岁以上。 截自某重疾险条款 截自某重疾险条款 成年人选择重疾险的时候,这些限制不影响;但在给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投保重疾险时 ,则需要留意这一点。 3、除了25种高发疾病外,还保其他哪些疾病? 截自「规范」 除了高发的25种疾病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增加疾病病种,并自行定义。 所以目前主流重疾险,疾病数量可以达到100种及以上。 4、除了重疾保障外,还有哪些保障责任? 一款重疾险,不仅仅只保「重大疾病」,还保轻症(轻度重疾,或者叫第一类重疾)、中症、癌症多次赔付,还有其他的可选责任。 重疾的病种及其数量,只是其中一个指标。 03 病种数量越多越好吗?占理赔比例最高的25种重大疾病,各家保险公司对他们的定义和理赔标准几乎一致;剩下的疾病,不管保险公司怎么定义和变化,仅占比5%左右的理赔比例。 这对我们消费者来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市面上的重疾险,虽然都出自不同的保险公司,但对高发重大疾病的理赔标准几乎一致,我们只需要重点关注具体产品责任,不用太过于关注包含了100种还是120种疾病、出自于哪家保险公司,从而降低我们的选择成本。 不过,虽然「规范」对「重大疾病」的定义、赔付标准等做了统一的规范,但对重疾险里面的轻症、中症、癌症多次赔付等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因此,不同重疾险,对轻症/中症病种涵盖、赔付比例、重疾的赔付次数,恶性肿瘤的赔付次数、保障期限如何约定、身故如何赔付,是否有其他可选责任,决定着这款重疾险,在市场上是否有优势。 病种数量的多少,不能作为评估一款重疾险的是否「有优势」的唯一标准。当然,如果其他责任都相同的情况下,病种数量则越多越好。 另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医师协会对2007年发布的现行《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进行修订,并在今年3月份面向社会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在今年6月份进行了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还在修订中,具体的发行日期还没定,不过估计也快了。 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发行后,一是优化分类,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级体系;二是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同时对某些高发疾病也做了赔付的规定。 感兴趣,推荐阅读:(复制网址到浏览器即可打开)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就《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http://www.iachina.cn/art/2020/6/1/art_22_104494.html 李公子的话:在选择一款优势的重疾险时,相比于重疾的病种数量,轻中症的赔付比例、重疾的赔付次数、癌症的赔付次数、保险公司的服务品质、后续的理赔服务是否有人跟进等,更值得我们考量,毕竟这些才是更影响理赔的重要指标。 重疾病种数量100种和120种,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还是把钱花在刀刃上,选到合适自己的重疾险更为重要。 参考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07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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