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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13: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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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110kV~750kV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

GB 50545-2010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0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490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45-2010,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0.4、5.0.5、5.0.7、6.0.3、7.0.2、7.0.9、7.0.10、7.0.17、7.0.19、13.0.1、13.0.2、13.0.4、13.0.5、13.0.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八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本规范编制组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地调查研究,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经广泛地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6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路径选择,气象条件,导线和地线,绝缘子和金具,绝缘配合、防雷和接地,导线布置,杆塔型式,杆塔荷载及材料,杆塔结构,基础,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附属设施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地址:北京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和华东电力设计院(地址:上海市武宁路409号,邮政编码:20006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华东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西北电力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于刚 梁政平 张鹏飞 黄伟中 吴建生 李勇伟 李喜来 廖宗高 龚永光 李永双 董建尧 薛春林 何江 钱广忠 叶鸿声 魏顺炎 杨元春 朱永平 张小力 张芳杰 王虎长 王勇 苗桂良 孙波 干非 张华 夏波 管顺清 周丹羽 肖立群

主要审查人员:骆永粱 郭跃明 朱天浩 葛旭波 曾健 方森华 卢宏振 许松林 刘永东 王茁 李爱民 郭亚莉 安旭东 陈汉章 杨崇儒 翁炳华 王钢 包永忠 叶鸿声 张国良 张显峰 马志坚 秦庆芝 杨林 施柳武 侯长健 唐炎 代志强 赵庆斌 梁沛权 吴磊 孙哲夫 黄健 李广福 张弦 邱长根 匡平 楼富浩 朱竞华 卢彦平 杨湘衡 宿志一 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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