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推荐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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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为切实提升市本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化解突发粮食事件,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经研究决定,增加市级成品粮储备规模1050吨(其中大米300吨、面粉750吨),开展全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滁州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类),或者经认定的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或存储过市级成品储备粮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的推荐文件。 (二)企业申请材料。 1、2021年度大米或面粉加工、销售情况、仓储设施情况等。 2、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截至2021年12月)、营业执照、龙头企业或者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公章。 3、相关照片。包括:企业正门照片,仓库外部、内部照片;现场与吞吐能力相匹配的传送带、叉车等吞吐作业所需的设施设备等照片。 三、推荐办法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本县(市、区)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市直企业直接申报。 (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相关条件,予以推荐。 四、资格认定 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推荐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评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与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签订承储协议。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滁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联系人:许婵娟 电话:0550-3032307。
2022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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