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骗】这个“1040”传销团伙涉及广西等五省市 首犯获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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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这个“1040”传销团伙涉及广西等五省市 首犯获刑七年

2024-06-28 17:0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南昌2019年打击1040传销现场图

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唐小荣掌握的陈某良、吴某荣、唐某生共接收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达2741万余元。

2010年7月,陈某杰在广西南宁市加入“1040”传销组织,先后将刘某凤、陈某勇、欧某平等人拉入“1040”传销组织,后随团队转移至贵阳市继续从事传销。

2013年6月,陈某杰担任团队大总管,管理传销团队日常运转,并于2013年底晋升老总级别,上总后其多次参加“见总会”。

2014年5月,陈某杰带领其下线邢某至的团队从贵阳转移至成都市郫县,同时将另外一部分唐某的团队分流至武汉市,并从贵阳的团队中整合、分流出胡某支线转移至南昌地区,由胡某线下老总刘某德、吴某娟带领团队到南昌地区继续从事传销。

2011年5月,唐得荣在武汉市正式加入“1040”传销组织,成为其妹妹唐小荣的直接下线。唐得荣先后把其弟唐均荣、弟媳刘静、朋友邓某香、网友毛某西、奉某洁等人拉入“1040”传销组织,曾担任唐小荣团队的自律总管,负责团队成员的请销假、住房调整、培训成员应对执法机关的检查等。

2012年6月,唐得荣在武汉市晋升老总级别,多次参与“见总会”,对新加入人员进行激励造梦。

2013年4月,张某楠在武汉市经张某彭介绍加入“1040”传销组织,后随团队转移至南昌市新建区莱卡小镇一带继续从事传销,并将梁某刚等人发展成为下线。2015年夏季,张某楠晋升为“老总”级别。在2017年初,曾代理张某彭管理莱卡小镇团队的自律总管。

2012年底,邓某香在武汉市加入“1040”传销组织,并先后将同学唐某晶、网友陈某斌等人发展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协助唐某晶、桂某等人将他们的老师周某平、同学段某华拉入“1040”传销组织,至2013年10月,邓某香晋升老总级别。

2014年4月,邓某香带领唐某晶的团队从武汉市搬迁至南昌市新建区莱卡小镇一带,与张某彭的团队组建莱卡小镇片区,并负责为片区内的团队租房子,签订租房合同,并为体系老总唐某荣收集、转寄申购总管的银行卡和密码。

南昌2019年打击1040传销现场图

2014年4月,罗某在贵阳市加入该传销组织,先后将廖某、李某、李某等人拉入“1040”传销组织,曾担任“1040”传销老总陶某团队的大总管,管理团队日常事务。

2014年下半年,罗某随团队从贵阳搬迁至南昌市新建区继续从事传销,至2016年10月晋升老总级别,后多次参与“见总会”。

2017年3月公安机关抓获秦某光等人后,罗某带领团队转移至武汉市,不久团队解散,其离开了“1040”行业。

2019年7月2日,原审法院根据上述六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7年到缓刑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万元到2.6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唐某荣、陈某杰、罗某、张某楠、邓某香不服,提出上诉。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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